“是啊,你不来住吗?”
盛林这才像是被提醒了似的,嘟囔着点点头,“对哦,我们总是出去住酒店好像是不太方便,要是以后你红了,就该被人拍到了!”
傅子越松开盛林,有些奇怪地望向对方,“这套房子,你不打算和我一起住吗?”
“怎么可能!?这么小,咱们两个人住哪住得下?”盛林茫然地注视傅子越,“更何况,送给你的房子,我还要一起住,那它还算什么礼物啊。”
傅子越一下子醍醐灌顶,原来,盛林总说要送他的房子,真的是彻头彻尾、完完全全要送给他的。从两人最初见面时,盛林以为他嫌弃地段不好,再到适才,盛林担心他卖掉房子,都是因为这房子从法律上的所有权到真实的做主权,盛林从最开始就打算全部交给他。
房子也好,户口也罢,都像那些盛林一高兴就买来的衣服一样,是送给他,让他开心的“物件”。于寻常人而言,它们的价值或许千差万别,但于盛林来说,却没什么不同。都是他不必思索和费力就能购置的东西罢了。
就像情人间送一块巧克力,一朵玫瑰那样,纯粹而简单。
至于在停车场,盛林挑的那两个电影项目,恐怕与这些实物也没什么分别。
这些东西是取悦傅子越的,而那些剧本与资源,则是通过留下傅子越,来取悦盛林的。
这世间的金钱与人际,再难得,也不过都是盛林拿来满足自己一些小小的、无关紧要的需求。
傅子越坠入沉默,在不知觉间,他好像踏入了一片从未想象过的世界。
这段小小的误会被傅子越刻意地避了过去,没有再让盛林缠着他深究。
翌日,盛林睡到日上三竿才醒来。洗漱以后,盛林总觉得怎么坐着都别扭。原本傅子越订了外卖上门,盛林坐在餐桌前吃了几口就不动了,躺回了沙发上。傅子越没办法,就把吃的又移到客厅,看盛林想吃哪个,就端过来给他夹,这样折腾一个多小时才把午饭吃足。
盛林只穿了件宽大的T恤当居家服,光着小腿,躺在沙发上指点傅子越给他放电影看。
不一会,傅子越也坐到他身边来,盛林便忍不住拿自己的小腿去蹭他,缠人得很,傅子越便揽过对方,轻轻在额头上一吻,将人安抚住。盛林嘿嘿笑,这才认真看电影。
傅子越早看过这片子,趁这工夫,便打开手机,看盛林转发给他的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