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宇颂笑说:“以前逛胡同的时候,听朋友说过。可进去太麻烦了,还得排老长的队,想着就为了一碗炸酱面,不值得,所以没去成。”
宋雨樵开玩笑说:“看来,你还不是一个吃货。”
“的确不是。”乔宇颂说,“那时候,就是看启行楼下那家奶茶店人多,才转投了‘揽风月’。没想到,味道更好!所以,也不是非得名声在外的店才好吃。”
这话宋雨樵听起来有些别扭,不禁扭头看了他一眼。
乔宇颂反应过来时已经迟了,改口问:“印刷厂的那家炸酱面,你去吃过吗?”
“嗯,起初不知道那家店有名,只是闲逛的时候看见有人排队,队伍不是太长,就排了吃。是后来才知道,那家店很有名。”宋雨樵察觉了他的谨慎,伸手揉了一下他的脑袋,笑道,“你这职业习惯,得改改了。我又不会投诉你。”
乔宇颂错愕,腼腆地笑了。
总是察颜悦色、如履薄冰,这究竟是职业习惯,还是长久以来养成的个性,乔宇颂已经难以分辨了。或许,是他的职业让他养成了这样的个性,又或许,他因为是这样的个性,所以才能升任这份工作。
乔宇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发现自己做什么都不能让徐傲君满意。他只能在不太满意、不满意和很不满意中做选择,慢慢也懂得什么情况下,徐傲君会很不满意。
所以,他可以从一点点语气上的变化、表情的不自然,预知对方的想法,这么一来,当对方真正表露时,自己也不至于太失望。
不过,这样的情况也有失误,尤其是面对宋雨樵时。
即便如此,这已经长在他身上的习惯,哪怕用在宋雨樵的身上会失效,他一时半会儿也改不过来了。
胡同里没办法停车,宋雨樵在附近的停车场把车停了,两人步行前往炸酱面馆。
夕阳西下,时而能够见到鸽子在黄昏的尾调中飞过。
路上人来人往,不少车辆被堵在路灯初明的街道上。
因为胡同文化,好些搭载着游客的旅游观光车在马路上行驶,让本已水泄不通的老街更加堵塞。
沿街全是叫卖声,熙熙攘攘的人,面庞似乎都在黄昏中模糊,只有并肩而行的人,才能在相视而笑时看清对方的脸。
店面太多,人潮太汹涌,乔宇颂对这一带不熟悉,险些错过胡同口。
还是宋雨樵拉住了他。
印刷厂胡同没有因为藏着一家好吃的炸酱面馆而分外热闹,更受欢迎的还是那些已经变得化小巷。
胡同里的社区健民设施上落满了落叶,那些停在胡同里的轿车因为太久没有使用,车罩上同样堆满落叶。
一些院落的门口贴着标识,写着“民宅,请勿入内”。
来往的游客很少,进进出出的,多是饭后遛狗的老人。
卖蛐蛐的小店里,挂满了装蛐蛐的小笼子,蛐蛐的叫声似乎能刺穿黄昏的宁静,又掩盖夜晚的喧嚣。
旧书店已经关张了,透过玻璃橱窗,能看见里面摆满了巴掌大的小人书和连环画。
乔宇颂很难想象这样的胡同里会有一家名声在外的炸酱面馆,可当他们走到胡同的末尾,果
真看见一支挨着墙排成的队伍,从小小的门面里排出来,乍一看约莫有十几人。
长得五大三粗的老板守在店门口,安排等餐的客人们有序排队。
胡同的角落里没有灯,乔宇颂他们排在队伍的末端,很快就淹没在余晖消尽的昏暗中。
当初,宋雨樵是怎么溜达到这里,发现了这家店呢?乔宇颂望着被路灯照亮的枯叶,发起了呆。
“吃冰淇淋吗?”宋雨樵忽然问。
乔宇颂回过神,见宋雨樵往对面递了个眼神,这才发现原来面馆的对面是一家冰淇淋店,在老旧的胡同里,装修如此新颖的店铺看起来格外扎眼,可不知为什么,乔宇颂刚才竟然没有发现。
“吃完面再吃吧。”乔宇颂心里无所谓,可习惯性地问,“你想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