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声音不是经常那么哑的,他的声音不算低沉,不算高亢,有时带着点讨好的意味。我第二次见他,我去接他下班,我们去了花园酒店,事后,我给了他我的名片,他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说:“可是我没有名片啊老板。”
我说:“习惯了,和刚认识的人见面,总是想掏名片,上次没给,这次补上。”
蜀雪笑笑,看着我的名片,一个字一个字念:“广告,创意,总监。”
我点了点头。一般人会问下去,那你都给什么东西做过广告啊,你做过什么广告啊。我就说,某某品牌,某某品牌,还有某某品牌。
蜀雪没有问下去,他说:“好厉害啊,真是年轻有为啊。”然后便沉默了。
我一时不知道该接些什么。看吧,从一开始他就是这样,让人束手无策。让我束手无策。
过了会儿,我说:“我在风顺读的大学,我是风顺人。”
他说:“风顺大学?”
他看我,笑了笑:“你知道我的事?”
我点了点头,一般这种时候,那些拥有不堪过去,又无端被提起的人要么露出忧郁茫然的神色,要么恼羞成怒。我希望他忧郁,茫然,希望他哭诉他的痛苦,希望他恼羞成怒,质问我为什么要揭他的疮疤。蜀雪没有,蜀雪笑着过来摸我的脸,手伸到了我的浴袍下面。我们又坐爱。
他说话的腔调也不是总是这么谦恭卑微讨好的。
他被人叫外卖,喝得烂醉,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他,他坐在路边狂吐。我递给他矿泉水,他说,你好烦。我说,我送你回去。他说,你好烦,你滚。他的口吻是嫌恶,冷酷,充满火药味的。我把他拽到车边,塞进车里,他就在座位上抱头痛哭。我问他,你嫌我烦干吗还打电话给我。他说不出话,就哭。哭了好久,他缓过来了,说,我想去看大象。我说,那去动物园看。他说,我不要,我要去非洲。然后他就睡着了。隔天,他又温顺了,尊尊敬敬地称呼我老板。我问他要不要去非洲。他反问我,去非洲干吗?他嬉皮笑脸地说,老板,你想在非洲打野展啊?
他怎么可以这么反反复复,变来变去。不变的可能只有他头发的颜色——长度也是变过的,有段时间留得很长,留到了及肩的长度,我抓他的头发,手指陷进去。我抓到的好像是扑上沙滩的海浪。
他的眼神也没有一点变化。十年如一日地漫不经心。不同的是,十年前,他随便抛送这种漫不经心,十年后,他公开贩卖,价格低廉,供永远大于求,我还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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