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上的几个男生纷纷望向这边,纵然插翅却也救不及了。
庄奕却不着急,左手顺势勾住寻聿明肩膀,向自己怀里一带,躲开了冲击。那篮球在他右手里打个旋子,便化解掉力道。他又反手托住篮球,向前轻轻一踮脚,隔着不算高的铁丝网将球投进了远处的篮筐。
男生们见状,有的鼓掌叫好,有的吹口哨赞叹,甚至有人喊他来打一局。庄奕一一婉拒,回头冲走神的寻聿明微微一笑,“想什么呢?”
方才的场景,让寻聿明想起当年庄奕在红衣队打球时的风采,在玫瑰碗的战场上,他也是这般从容不迫,哪怕比分落后于人,哪怕比赛只剩五分钟结束,他仍是那样漫不经心的姿态,随手勾走别人怀里的球,一阵风似的卷到达阵区,用一个轻轻巧巧的六分Touch Town力挽狂澜。
全场掌声雷鸣,队员们发狂地喊着他的名字,认识的不认识的一齐拥上来抱他,他却指指台下的自己,耸肩笑道:“嘿,我可是有家室的人。”
寻聿明回过神,唇角挂着一丝微笑,走出校门说:“我想起以前你打球的时候,转眼都那么多年了。后来,你再没碰过橄榄球吧?”
他说的“后来”是指开罗车祸之后,回忆起不愉快的往事,庄奕倒也不觉得可惜,表情看起来很轻松,“人还是要往前看,我不打职业球赛,是因为我本来也没那么大的好胜心。我的脾气你还不了解?这辈子也没太多野心,只想当个散淡的人。”
所以他参与各种竞技运动,却都只是玩票,工作从不侵占生活,活得闲适惬意。
这点与寻聿明恰恰相反,他恨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毕竟寻聿明所剩时间有限,他又是倾其所有也要登顶的人,见过山巅的风采,怎甘心再屈居于山脚。
人的一生何其短暂,宇宙光年又何其漫长,一个人来过又离开,总要给世界留下一点刻痕,否则就像恒河中的一粒沙,终于被历史的车轮抛在身后,淹没在时间的洪流中。
“我们这算不算性格不合?”他问。
庄奕将他领到一条老街上,两边是鳞次栉比的苍蝇馆。他一概过门不入,最后走进一家挤在角落里的小店。老板娘扎着红围裙,眼窝凹陷,黑黑瘦瘦,满口的闽南腔调,看见庄奕笑得两只眼角都是鱼尾纹。
“阿姨,给我们做点好吃的,”庄奕也不点菜,随着老板娘上。“不要辣,我们家这个胃不好。”
寻聿明脸一红,跟他走石梯登上二楼,坐在窗边的一张小木桌前,老板娘已将肉燕、鱼丸、牛肉羹还有其他几样小吃端上来。庄奕把碗里他不爱吃的姜丝捞出来丢进垃圾桶,推到他跟前:“姜丝煮的汤暖胃,你先垫垫。”
他还没回答自己的问题,寻聿明舀了一勺羹,抬眼悄悄觑他。庄奕察觉到他的目光,拿起剪刀将爆浆鱿鱼烧剪成小块,道:“你觉得什么样的两个人在一起最好?”
是一模一样,性格习惯都相似的在一起好?
还是天差地别,喜好脾性不同的在一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