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心都软了,完全融化在这个年轻爱人努力藏住的小心思里,“你怎么、怎么把这个也弄上去了……”
裴听颂嘴角扬起,凑近他轻声说,“因为我想留住你给我的所有痕迹。”
他笑了笑,摸了摸自己虎口上的牙印,那是他拿着结痂的照片给刺青师,原原本本复绘上去的。刺青的过程很痛,让他回想起被方觉夏咬住的感觉,也回到了第一次与他独处的夜晚。
“你天生就有一个很漂亮的胎记。这是上帝给你的礼物,让每一个见过你的人都能一眼认出你。”他拨了拨方觉夏的头发,露出那个淡红色的印记,“我的皮囊就很平庸,没什么特别。幸好我还可以刻下你给过的痕迹,反正……”
演出之下,观众席的灯光总是昏暗。昏暗的视野里,裴听颂的双眼那么真切,眼中闪烁的是一个年轻男孩最大的忠诚。
“我也只想让你认出我。”
第107章 最高褒奖
听到这句话, 方觉夏竟然有些鼻酸。
天生带着一块胎记的他听了太多美化过的传说, 例如说这是上天的印记,轮回时之后上一世的亲人或伴侣会记得你, 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可方觉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 一个自小信仰科学的人, 对于这样的话,他只能当做是迷信传说。
人的一生都难以预料, 哪里还能寄托什么来世?
更何况, 他一度很厌恶这个让他错失舞台梦想的错误标记。
可他天真又执拗的恋人,哪怕没有天生的痕迹, 也偏要刻出一个来与他的胎记匹配。这份无论如何也要勉强的行事作风, 倒真是裴听颂的个性。
不过想到他前面说的话, 方觉夏还是忍不住想笑,还伸出食指,学着裴听颂以往的动作挑了挑他的下巴,“胡说什么呢, 你的皮囊哪里平庸了。”
裴听颂也跟着笑起来, “反事都是相对而言的, 在这一点上屈居你之下,我还是很乐意的。”
知道自己说不过这个家伙,只能笑笑,“反正你最会诡辩。”方觉夏低下头也垂下手,指尖沿着他虎口“伤痕”轻轻划下来,“我咬的时候疼, 还是刺青的时候疼?”
裴听颂想都没想,“都不疼。”
“骗人。”方觉夏抬眼看他的时候,和之前怪他在舞台上救他一样的眼神,“这里的皮肤这么薄,肯定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