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凛冬没在逗那小姑娘,他怕再逗下去,他会想将她弄哭,那么乖的小姑娘,哭起来一定很可爱吧。
他好像越来越变态了,按捺住心中汹涌的诡异想法,霍凛冬慢慢在前头走着,准备带小笨蛋回江家,在江保宗面前刷一波好感度。
他既然已经看中了江妩,自然要让她变成自己的,这样一来,江保宗的态度就格外重要了。
霍凛冬可没有忘记村里一直流传的江林两家的娃娃亲,想要娶江妩,可不容易呢。
“呀——”
又是后知后觉,江妩跟着走了几步路,忽然意识到霍凛冬刚刚“打”了她。
她是个不知道怎么发脾气的,或者说“江妩”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与发脾气相关的事,所以现在的江妩意识到自己好像被欺负了,除了咿呀一声,然后嘟起嘴巴外,连指责都不知道。
等回到家,她一定要告诉爹爹,记仇的小姑娘小声嘟囔了两句,想到等会儿就能够见到爹爹了,立马眉眼弯弯,笑的如同初冬挂在树梢的粉樱花一般,颤颤的,让人的心都快似樱花一般,生怕被风吹散了。
霍凛冬这会儿觉得,或许让小笨蛋笑,比让她哭更漂亮。
“阿芜回来了,你是?”
霍凛冬带着江妩一进门,就看到了正在院子里用滚水给鸡脱毛的丁婆子。
江家人都是厚道的,这丁婆子虽然是卖身给江家的下人,平日里对江保宗和江妩却不需要尊称,她无儿无女,江妩四岁的时候就来江家干活,对江妩更是视若亲生孙女一般。
丁婆子是个安静本份的老婆子,平日里并不喜欢往外打交道,除了采购伙食外,更多的时间都是在江家待着,给自己找各种各样的活干,因此虽然来了快十年了,村里的一些面孔还没认全。
而霍凛冬来坪乡村也是这几年的事,他也不是一个外向的人,常常是刁家、书塾两点一线,丁婆子不认识对方,再正常不过了。
“我姓霍,刁家猪肉档的当家人是我舅母,江夫子是我的老师,今天我看到江家妹妹在河边坐着,一个人孤零零的,担心她有危险,就将人带回来了。”
丁婆子不认识霍凛冬,可他说到刁大妹,丁婆子一下子就知道他是谁了。
江家家底丰厚,往日里江家也是猪肉档的常客,江妩爱喝猪骨汤,每隔两日,丁婆子必然要来猪肉档买猪腿骨回家。
这会儿丁婆子显然想的更多,今天白天刁大妹请了媒婆上门说亲,要定给阿芜的,正是她家大小子,也就是眼前这个少年郎了。
想到这儿,丁婆子忍不住多打量了霍凛冬几眼。
小伙儿瘦瘦高高的,身子骨看上去不那么强健,不过刁家大郎听说是个读书人,读书人没几个长得胖的。
丁婆子下意识将霍凛冬和偶尔会上门向江保宗请教问题的林平春放在一块比较,林平春的身板子也是偏文弱的,这一点两方平手。
至于长相……
这会儿霍凛冬收敛了阴郁低沉的气场,看上去就是一个眉眼精致,分外俊俏的少年郎,论外表,霍凛冬还稍胜一筹。
可选男人和挑布料不一样,出色的外表顶多锦上添花,和他的实质无关,在丁婆子看来,自家阿芜情况特殊,选男人就要挑那种厚道人家,即便将来发际了不满意阿芜这个痴傻的夫人,也不会狠心欺侮她。
刁大妹是个厚道人,买了那么多年的猪肉,从来不缺斤少两,知道她家阿芜爱喝骨头汤,每两天就得买一次猪腿骨,总是留心给她备着,好几次她去的晚了,以为猪腿骨应该卖光了,刁大妹总会拿出她早就用油纸包好,草绳捆好的猪腿骨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