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末是知青回城的高峰期,但凡家里有点关系的,全都想尽办法回城了,有良心些的,会在回城安顿下来后,想办法把乡下的老婆丈夫接回去,有些会寄钱寄信回来,叫乡下的另一半和孩子有个依托,但也有一些,走了就真的不去不回了。
霍回的亲生父亲家里没什么关系,可他成绩好,在高考恢复的第二年就考上了大学,只是当时一去不复返的知青太多,霍回母亲那边的家人怕霍回的父亲也成为负心汉,在对方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偷偷摸摸将信件给烧毁了,霍回的父亲也因此错失了上大学的机会。
那一次,霍回父母吵的很凶,霍回的父亲想走,被霍回母亲的家人关了起来,这一关,就是三年,他们想要驯服这个总想着离开的男人,让他安安分分和自己家的姑娘过日子,可三年后还是被他找到了机会,偷偷摸摸跑掉了。
霍回的母亲则是在霍回父亲离开后的第二个月,被检查出三个月的生孕。
因为终日郁郁寡欢,生他的时候,霍回的生母难产了,最后一口气生下了这个孩子,给他取名叫做霍回,可能心里还带着一丝期盼,盼望着那个男人能够回来。
霍回的几个舅舅觉得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妹妹,不愿意养他,最后还是霍回的外婆心软,将这个孩子抱到身边养着,这些年,霍回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外婆虽然养着他,可对他并不亲近,他那些舅舅舅母和表兄妹们,更是将他当作出气筒,动辄打骂。
村里人同情这个孩子的遭遇,可这毕竟也是人家的家务事,谁都不敢多管。
自从养了闺女后,郁美芬觉得自己都变得慈悲了,居然生出了上前阻止的想法。
算了算了,她还抱着孩子呢。
停顿了一会儿,郁美芬选择捂上闺女的耳朵,匆匆离开。
年幼的霍回只看到郁美芬匆匆离开的背影,身后还是不断的谩骂声,他趴在地上,咬着牙承受荆条的鞭打,嘴唇都被咬破了,他都没有哭叫一声。瞳孔黝黑,眼白处带着血丝,明明还是孩子,却像一头孤狼一样。
宝宝一路睡的香甜,等到了傅二婶家时又安安稳稳睡了好一会儿,直到傅福宝被抱过来,放在她身边,才在福囡囡的骚扰下慢慢醒来。
“啊吧!”
睁开眼,看到的是福囡囡凑在她面前,被不断放大的肥白圆脸。
这确实是一个讨人喜欢的福气包,除去福气论不说,作为一个小婴儿,她就足够讨人喜欢,很多孩子因为不懂事,做事没轻没重,可福囡囡不会这样,她即便很喜欢自己,也不会在亲近自己的时候,不小心弄疼她。
比如现在,福囡囡似乎很高兴她睁开了眼睛,她喜欢她又黑又亮的眼睛,可她只会很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眉毛和卷翘的长睫毛,因为福囡囡不小心戳到过自己的眼睛,她知道那样很疼,怕身边的可爱妹妹也觉得疼,会很聪明的避开那个位置。
要是摸到了眉毛和睫毛,她就会很高兴,哇哇叫着流下一滩口水。
“哇!”
摸了一会儿,福囡囡就满足了,她四肢瘫软趴在了小床上,然后翻了个身,抱住翘起来的小脚丫,塞到嘴里美滋滋地啃了起来。
“咕叽咕叽”
这个大小的孩子,可能都很喜欢自己脚丫子的味道。
宝宝就不一样了,她是一个有素养的孩子,她顶多就是馋了的时候,啃啃自己的小手指头。
“啊吧”
啃了一会儿,福囡囡拔出湿乎乎的脚丫扭过头看了眼自己的小伙伴,见宝宝就仰天躺着,没有好吃的脚丫子吃,歪了歪脑袋,十分大方的将自己空出来的那只脚丫子塞到了宝宝的面前。
“啊吧吧”
给你吃!
她是一个大方且乐于分享的福囡囡。
小孩子的脚丫很干净,还带着点奶香味,可这也不能改变他身为脚丫子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