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姜牧重新挪到齐汾身后,提议道:“要不你把你俩人相识过程、生活细节什么的给我们介绍一下,我们帮你分析分析,该送什么?”

齐汾当时以为姜牧是在帮助这条蠢龙想办法,后来才知道他只是好奇人类和龙的恋情。

齐汾不了解龙,但姜牧是看到过关于龙的记录的,那手札现在还放在别墅里落灰。

就像狼人和吸血鬼一样,龙也曾经试图与人类共存,但又与前两者一样,由于种族差异和外形因素,不被人类接纳,渐渐彻底退出人类的生活圈,消失在人类历史上。

但如果说狼人和吸血鬼是被人类嫉妒和排外而惨遭清扫,那龙就纯粹是自找的了。

姜牧以前阅读的那本手札的作者也曾经有一条龙类朋友,但最后绝交了。

手札中写道:龙类个头很大,成年身长20米,这还不加尾巴的长度。迄今为止发现的有红龙、蓝龙、绿龙、黑龙四种,但除了颜色差别外,性情相似。他们会使用魔法,可以变成人类,但无法让头上的犄角消失,所以很容易与人类分辨。

他们想接近人类,却故步自封,不愿意接受人类的文化。他们用自己习俗与人类交流,一言不合就喷火,生气了就打架,杀死无数无辜的人类,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

他们只喜欢金子,胆敢碰他们金子的生物都格杀勿论,即使是他们的伴侣。

手札的作者尝试与自己的龙类朋友沟通,期待能教会他人类的是非观,帮助他进入人类社会,结果失败了。

他发现龙类并非不接受人类,就是蠢,手札里直接用了stupid这个词。龙的脑回路只有一条线,他们会计算1+1=2,1+2=3,但计算不了1+1+1=3。人类思维过于复杂,让他们完全无法理解。

手札的最后,他的龙类朋友一屁股坐死他宝贵的看家狗,随便抓了只野狗送给他作为补偿,全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生气。狗与狗还有什么不一样的吗?

作者愤怒地问他的龙类朋友:“那我跟其他人类也一样吗?”

龙类朋友:“不一样啊!”

“那对我来讲,每条狗也是不一样的!”

龙类朋友恍然大悟,然后跑去抓了一条长得与被他坐死的狗完全一样的狗,送给作者。

愤怒的作者把他的龙类朋友轰了出去,从此断交。

手札全篇的最后一句话,作者愤懑地做出总结:花三年去研究龙,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浪费时间而且无用的事情!他们就该滚出大陆!

后来的龙真的消失了,只剩下凶残贪婪的流言在人类当中传播。

就此看来,这条叫Aorialstrasz的龙在龙群中的智商水平,几近可以等同于人类中的爱因斯坦了。

所以姜牧很好奇,他怎么能跟人类谈恋爱的呢?

Aorialstrasz很高兴能有人帮自己拿主意,满口答应:“好啊好啊!我上次出去搜刮金子时受了伤,然后一直在家里睡觉。”他给齐汾展示手臂上一条已经愈合的伤疤,“等我醒来时发现脚边有个人类,他说他很喜欢我,我也觉得他挺可爱的,于是我就被他捡回家了。”

蠢龙讲完,期盼地看着齐汾:“就这样,你说晓敬喜欢什么?”

“太简略了!”齐汾无语,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要不这样,我问你答。”姜牧接过任务,以自己擅长的方式帮助蠢龙寻找答案。

于是磕磕绊绊,所答非所问,姜牧也总算获得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蠢龙的巢穴在A市旁边。

A市处于两座山脉交界之处,建立在地势平坦的平原之上,历史上数个朝代定都在此,故而遍地宝藏。传说中在这里建楼,不挖出个古墓你都别说自己来过A市。

马晓敬是个考古学生,跟着老师来A市考察一座新出土的古墓。古墓并非历史上有名的名人,朝代没什么特别之处,墓主也不富,因此考古价值不高。马晓敬是第一次实际参与现场考古,非常兴奋,跑来跑去,结果一铲子下去,猜测是触动到了什么机关,直接掉到Aorialstrasz的巢穴里面去了。

所以A市是个神奇的地方,你不光可以发现遗迹,还能发现龙。

巨大的红龙趴在金山上睡觉,还打着小呼噜,嘴里不时吐出一口冒着火焰的气息。

马晓敬傻了,不是吓的,是兴奋的。上面那个破墓算个屁,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藏品啊!

他对于遍地金子没有任何感触,拿着手里小刷子就往龙身上扫,动作轻柔,从头刷到尾巴,把几百年没有洗澡的红龙刷了个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