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一说出口,白思君就觉得奇怪。他以前很排斥把周末两天都花在女朋友身上,因为他希望有时间来做自己想做的事。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习惯性地认为他的周末是属于梅雨琛的。
这不太对劲。
仔细想了想,他之前总是在周末去找梅雨琛,是为了监督梅雨琛码字,但现在他却想着带梅雨琛出去玩,实在是有些本末倒置。
适时梅雨琛侧躺在床上,撑着脑袋看他,心情颇好地问道:“去约会吗?”
“约什么会。”白思君赶紧否定,他不自然地转移话题道:“你是不是很久没去书店了?今天跟我去书店。”
他心想去书店逛逛应该能激发这位大作家的写作热情,更重要的是,这让两人单独出门也显得自然了一些。
梅雨琛显然没有白思君想得那么多,他在穿衣镜前捣腾了半天,最后似乎还是不太满意,对白思君道:“白,把你剃须刀给我。”
白思君的眼角抽了抽,他突然发现这人俨然就是一副准备出门约会的样子。
他一边把电动剃须刀递给梅雨琛,一边说道:“别再折腾了,已经够帅了。”
梅雨琛拿起剃须刀的动作一顿,他勾了勾嘴角,笑道:“多夸几句,我还要听。”
白思君转过身面向衣柜,不自在地嘀咕道:“又给我得寸进尺。”
既然该看的不该看的都被看光了,白思君也不再矫情,直接在梅雨琛面前换上了出门的衣服。
只是临出门的时候,他才猛然反应过来,他为什么要穿上他最帅气的一套衣服?
白思君一脸复杂地看着穿衣镜里精心打扮过的自己,正想换身衣服,却听坐在床边的梅雨琛懒洋洋地说道:“你今天格外好看。”
梅雨琛之前就说过白思君好看,那时他还没有太大感觉,然而今天却不知为何有些脸红。梅雨琛的话就像个小爪子似的挠得他心里痒痒的,他咳嗽了一声,对梅雨琛道:“出门。”
离白思君家最近的大型书店大约在两公里外,由于中途一段路是单行道,开车反而要绕行,所以两人决定步行前往。
周日的早晨街道上有些冷清,四月底的阳光洒在身上温度刚刚好。脚下的红砖路是白思君每天早上去上班的必经之路,他已经来来回回走过无数遍,但今天身旁多了一个人,走起来又是另外一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