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告诉我, 即使他死了, 哥谭也仍旧会出现下一个小丑, 这座城市的黑暗将永恒持续下去。”蝙蝠侠沉声道:“但他错了,哥谭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哥谭。”
说完,他转过身, 大步向前走去。黑色的披风在身后翻滚出凌厉的弧度, 而他面前是将地面照得一尘不染的明亮灯光,黑色的皮靴踏在地板上, 仿佛正步入冉冉升起的光明。
……
纽约,布鲁克林区。
冬季的夜晚来的总是很早,天黑不过多久, 整条街上就空荡荡地看不见人影了,就连流浪汉也找到了能够保暖的地方居住。偶尔有几个行人出没, 大多脚步匆匆,将双手、脖子和小半张脸缩进厚实的外套,没过多久就消失在街边。
在这样无人的环境下, 犯罪就变得愈发容易起来。
街边的金店被砸开了玻璃,警报声响彻半条街,两个脸上带着黑色厚实头罩的男人匆匆将大把金子制品扫进提前准备好的大口袋里。等耳旁已经能隐隐约约听见警车的声响,离窗户更近的抢劫犯立刻招呼自己的同伙一声,两个人迅速收好口袋,从破掉的窗户里一跃而出:“快,往这边走!”
他们急匆匆向警车而来的反方向奔跑,忽然,昏暗的路灯下,一个飘忽的黑影一闪而过。
“那是什么?”
“总不会是复仇者,他们不管这种小事。”另一个抢劫犯左右看去:“最好别是经常出现在皇后区那个在天上荡来荡去的蜘——”
忽然,一点锐利的寒光从旁边楼顶直射而出,在抢劫犯还没有反应过来前,精准擦过他的手腕,直接将袖子连带着整只胳膊牢牢钉在路灯杆上!
“啊!”抢劫犯被吓得惊叫一声,伸手想将那枚黑色的棱角分明的飞镖□□:“这他妈是什么?”
旁边,他的同伙战战兢兢地后退了两步,惊恐地抬头望着楼顶:“蝙蝠!那是只巨大的蝙蝠怪物——嗷!!”
不知道从哪蹦出来、穿着黄色披风的少年英雄一脚将他踹倒,同时从腰带里掏出蝙蝠索,直接甩在刚把袖子从电灯杆上扯下来的抢劫犯身上,将他绑得严严实实,直接摔倒在地。
刚才被踹了一脚的男人爬起来就想逃跑,可惜还没跑出多远就被男孩从后面追上,毫不客气地又挨了一记重拳。
最后他将两个鬼哭狼嚎的抢劫犯全都紧紧地绑到电线杆上,两个人偷来的金子在地上散了一地:“你,你是谁?”
“我叫罗宾。”少年英雄粗暴地踹了他一脚,冷笑一声:“至于你刚才喊的那个‘蝙蝠怪物’,给我记着,混蛋们,他是蝙蝠侠。”
蜘蛛侠刚才在处理另一个地方的偷窃案,来得比平时晚了一点,结果发现之前在哥谭有过一面之缘的罗宾已经先他一步制伏了抢劫犯,刚准备落地的身体在半空一扭,手腕间射出一道蛛丝,拉着自己径直来到蝙蝠侠所在的那个楼顶。
落在蝙蝠侠身后时他还有点忐忑,上一回他们见面的场面可不怎么友好,但达克先生也说过,蝙蝠侠是个相当排外的英雄,而且一般不会离开哥谭,但他现在出现在纽约,恐怕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办。还不知道复仇者们知不知道这件事,不过作为纽约好邻居,蜘蛛侠还是硬着头皮走上前,跟蝙蝠侠打了声招呼:“嘿,蝙蝠侠,我们又见面了,不知道你这回来纽约是为——”
刚才张开披风,沉默地站在楼顶的蝙蝠侠猛地一回头,蜘蛛侠才发现那压根就不是蝙蝠侠,是举起双臂,撑着披风的罗宾!
蜘蛛侠傻眼了,看看面前这个罗宾,再看看楼底下那个看起来连穿着打扮都一模一样,正冷笑着威胁抢劫犯们的罗宾,禁不住伸手揉了揉眼睛。
等再睁开的时候,他还特意眨了两下双眼,发现面前看见的场景还是没变。
蜘蛛侠的白色护目镜立马瞪大了:“两、两个罗宾?!”
这是怎么回事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