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了几分钟,夏书言终于点了头。
于是叶秋城说:“那行,我就说一句……他高考成绩是全省第三。而你是第二。我说完了。”
“你的意思是,我比他更厉害,对吗?”
叶秋城嘬了口汤力水,笑意盈盈,只重复了一遍“我说完了”,便托腮凝神,专注在聚光灯下的舞台。
酒吧有人驻唱,一曲结束,驻唱清了清嗓,要台下的人点歌,也可以上台唱。
夏书言环视四周,顾客们都很开心,有不少人跃跃欲试,更有情侣间互相怂恿。
他又瞄了叶秋城一眼,对方眯眼的表情和晒太阳的阿花好像。
可能是酒精的助兴,可能是这杯酒真的如叶秋城所说般好喝,也可能想叶秋城开心点,夏书言突然血气上涌,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举起手,大喊:“我要唱!”
刚站上舞台,夏书言就开始后悔。
这辈子他很少唱歌,只有上小学时,因为个子高,被老师拽走充数,去合唱团混了一年。后来他再也没开过口,就连叶秋城过生日那次他都没唱生日快乐。
如今到底哪来的底气,站在众人瞩目的焦点?
耀眼夺目的灯光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晃得夏书言睁不开眼。他只能听到台下的喃喃私语,还有耳旁主唱的询问他打算唱什么。
既然站到这儿,就不能退缩。夏书言低下头,凑近主唱,轻声说了那首歌,披头士乐队的hey jude。
世界名曲,听众遍布全球各地,夏书言猜,叶秋城也听过,或许很喜欢。
这首歌王思宁曾在课上放过。她说,这是麦卡特尼在约翰·列侬离婚后,为了安慰他儿子创作的。他也希望现在的叶秋城听过之后能感觉好点。
可舞台灯光太亮,他根本看不清对方的表情,不知对方的反应,只能按照自己记忆中的旋律唱出来。
一首歌的时间,过得比夏书言想象中长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