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敬身体健康,一杯敬事业学业有成,最后一杯敬团圆。三杯茶下肚,杯落桌,叶秋城感觉暖意从肚子流向全身,原本拘谨的无处安放的手脚也顺从地搭在桌边。
他举起碗筷,扫了圈桌面,直接看花了眼。狮子头想吃,白菜蛋饺也想吃,他最想吃的是酸和辣撞击的那盆鱼。可惜那道菜离他太远,扑上去夹菜显得没出息,不如等会儿酸菜鱼换到面前,再一探究竟。
叶秋城正打算夹摆在面前的青菜,碗就被旁边探出来的手拿走。
“怎么了?”他眼睁睁看着盛饭的容器走远,忍不住伸手去够。
夏书言的目光指着酸菜鱼,说:“给你夹点酸菜鱼。不是说喜欢吗?给你尝尝我的手艺。”
叶秋城觉得自己可能有点醉了。恍然间他以为自己并没有坐在林烁南和丘昱泉的家,而是2015年那间藏在临山闹市区小巷里的日料店。除了眼角多几道皱纹,线条更凌厉,夏书言这二十年真的没怎么变。
“……叶大哥……叶秋城!”
叶秋城发觉自己又走神了。为掩盖失态,他下意识讲:“啊!到!”
夏书言听到扑哧笑了一声,假装严肃地说:“吃饭就专心吃,愣什么神。酸菜鱼特别受欢迎,不快点抢,等下都没了。”
“夏先生所言极是。那麻烦您推荐我一下,哪个部位最好吃?”
“要是喜欢大口吃肉,就选鱼片。不过我个人喜欢中间那根鱼骨,特别入味。你要不要试试?”
“好啊。”
叶秋城挺好奇。他根本不清楚夏书言喜欢啃鱼骨。
在另一个时空,30多岁夏书言做酸菜鱼时一般都用龙利鱼片,里面一根刺都挑不出。就算出门吃饭点鱼汤,夏书言也特地讲明,一定要把汤里所有的刺和骨头都捞干净,搞得叶秋城以为这人根本就是懒,爱吃鱼,还懒得吐刺。
但是眼前的夏书言,明明爱骨头爱得要死。他碗里叠了好几块鱼骨,打尖,根本看不到下面的饭,而且动作也特熟练,三下五除二,原本挂着皮肉的骨头便干干净净。
叶秋城学着夏书言的方式,小心翼翼地嗦起鱼骨。
果不其然,中间的部位真的很香。酸菜汁和鱼鲜恰到好处,再配上一丝辣,香得简直能吞掉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