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萝:没想到她爹的名人效应这么强大!
沈萝哭笑不得,但还是要解释:“咳,大家听我说,这菜呢,我爹是吃,但也没有大家说的这么神奇的效果,要想取得好名次,还是得勤奋努力念书。”
食客们:“知道了知道了!沈姑娘快开始卖吧!”
沈萝:……这解释跟没说一样。
行吧,她也没有把生意往外推的道理。
“那大家先排个队,我挂一下画。”沈萝顿住,突然想到,这么多人,刚好可以问一问画作被偷的事。
“对了,挂在铺子外面的画被偷了,若是谁看到有关的事,劳烦与我们说一声,若是有用,则可以免费获得一只卤鸭子!”
悬赏的魅力果然强大,一时间,大家的关注点都在画上了。
沈萝一边挂画,一边竖起耳朵听大家的讨论。
“我昨晚是最后一个买到卤鸭的,那时画还好好的呢。”
“我记得快宵禁时,从这儿经过,也好好的呢。”
大家三三两两讨论时,二娘子和三娘子抬着一大盆卤物出来,那味道勾人极了。
食客们使劲吸了吸鼻子,也不说话了,都踮着脚尖伸长脖子往盆子里望。
府衙官差带队过来时,看到门口排着的长龙还愣了一下。
听闻这家店铺与新科状元郎有关,他们马不停蹄过来了。
李万上次去给状元郎报喜,对状元郎家的炒豆子念念不忘。这次他第一个响应出来。
沈萝将事情说了一遍,官差们其实挺挠头的,偷画,这事说大不大,因为没伤及人命,说小也不小,沈姑娘说她二哥的画,可是连富商老爷都求着买的。
沈萝:不能白白丢了画,顺便给二哥造个势吧。
围观群众一听,看向墙上挂着的画时,目光立即变了:乖乖,这可是几十上百两的画啊。
那些为家中读书的公子买东西的仆人也不由认真地看起了墙上的画作,要是主人家问有什么新奇有趣的事,这就是要说的呀。
沈萝送走府衙的官差后,又重申了一遍悬赏提供信息之事,这回大伙都认真起来了。
这时,距离七彩卤肉店不远的大街上,驶过一辆华丽的马车。马车丝绸装裹,嵌宝奢丽,一看就知道是高门大户。
庆安伯左嗅嗅右嗅嗅,突然喊道:“停!”
车夫立即停了下来。
“什么味道?”
管家动了动鼻子,“回伯爷,承吉街昨日新开了一家卤肉店,可谓是香飘十里,人人称赞。老奴已经命人去排队采买了,老爷回到府上必定能吃到。”
庆安伯满意点头。
他号称是大烨朝的金舌头,有新鲜的吃食当然不能错过。
“走,绕去那边看看!我也看看到底是不是许多人排队。”
马车换了个方向,不过却没有特地停下来,只是稍微驶得慢一些,让主人家能看一下店门前的情况。
庆安伯用扇子聊开帘子,看到外面人头攒动,深呼吸一口气,卤香漫漫。
这时,长队后方突起一阵骚动,食客们纷纷转向同一个方向。
“哎!那不是状元郎吗?”
“状元郎去后门了?”
管家给自家主人科普:“伯爷,那位就是新状元郎。这家店是状元郎的妻儿开的,许多人家就奔着状元这个名头来买一点回去试试,期盼自家孩子以后也能高中状元。”
庆安伯摇摇头:“美食是美食,是关于舌尖的事,与脑子没什么关系。”
管家:“老爷英明!”
庆安伯又看向店里,一眼注意到墙上的画,只是,那个站在门口的女子,怎么看上去有点眼熟呢?
此时,沈萝与沈娘子在店门口维持秩序,
沈萝感慨:大家对她爹是真崇拜啊,这都快赶上后世的爱豆出街了。
她也不多说了,赶紧和沈娘子到后院迎接她爹去。
“村长爷爷,您也来了?”沈萝打开门,沈青儒带着村长一起走进来。
村长挂着大大的笑脸:“是啊,我跟青儒说,考上状元是大喜事,得回去祭拜祖宗,他就说过来找一下你。”
“我?”沈萝指着自己,“为什么?我爹考上状元,又不是我?”
“咳,”村长老脸一红,“大家想托我来问问你,这次还做烧猪不?”
沈娘子和沈青儒“噗”地笑出来。
沈萝:……沈家村的村民对烧猪还真是爱得深沉啊!
村长想起那天吃到的烧猪肉,忍不住咽了咽口水:“阿萝?”
沈青儒插话道:“村长,我后天就要去翰林院应卯了,只有明天有空。”
沈萝想了想:“烧猪肯定是来不及了,不过,我可以做叉烧。同样是猪肉做的,味道也很好。”她保证道。
村长有点遗憾,不过还是笑道:“好啊好啊。”
这事定了,沈萝也开始准备起来。
做叉烧需要提前腌制。沈萝专门去肉摊子包圆了所有前腿肉和五花肉。
村子里人多,还有既然都做了,那干脆明天卤肉铺的上新菜品就它吧。
前腿的油脂和筋膜都不用去掉,因为自身的油脂会让叉烧更香,而筋膜则会让叉烧更有口感。
接下来,就是腌制的酱料。
蒜蓉干葱切碎,放进猪肉盆里,放入糖、各味香料粉,比如桂皮粉、五香粉等等,甘草粉是叉烧的灵魂,与糖发挥作用,吃起来微甜,让叉烧回味无穷。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加入高度酒。沈萝不用自己弄,李修俨上次给沈青儒带酒时,偷偷给了她一坛他自己蒸馏的高度酒。,倒省去了她许多工夫。
高度酒可以让叉烧的香更持久。
搅拌后的猪肉,看上去比较湿润,呈暗红色。
一晚上过去,第二天,沈萝赶早来到卤肉店。
枣木少烟,很适合明火烤叉烧,只不过是十几分钟,叉烧开始变红,糖与肉产生焦糖反应,发出真真焦香。
卤肉店外面的行人们纷纷驻足。
“今日卤肉店上什么新啊?”
“是一个新鲜玩意,叫叉烧。”
沈萝还不知,外面又聚集了一大堆食客在等开门。
她正专注烤叉烧呢,时刻提醒婶子们远离火心,避免外焦里不熟。
待到叉烧完全渗出油脂时,便差不多了,整个过程大概两三刻钟。
烤好的叉烧颜色诱人,外表亮红,宛若一位刚从舞池上来的成熟女郎,所有人都被它迷倒。
带着甜味的焦香散发开来,惹得沈萝也想尝一口。
她用小刀切下一块,叉烧里面呈现嫩白色,可以看到肥肉与瘦肉的分层。
吃进嘴中,含香软嫩,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最后带着甜香,简直耐人回味。
老广骂孩子时喜欢说“生块叉烧都好过生你”,叉烧这味道,真的绝了!
二娘子和三娘子尝过后,对叉烧的售卖信心十足。
“我保证这绝对受欢迎!”
“最好的甜味,真的太让人满足了!”
这个时代,大多数人吃糖的机会少,喜欢甜香。
沈萝击掌:“好,那就拿出去卖吧!”
沈娘子已经收拾好要带去村里的叉烧了,“今天就拜托二娘子和三娘子了。”
食客们发现,今天沈家母女不在,有人就好奇问了一句。
“沈家郎君考了状元,沈娘子和沈姑娘今日一同回村祭祖了!”
庆安伯管家听闻,连忙回去禀告主人。
庆安伯坐在马车上,通过帘子,目光依旧落在那家卤肉铺上,“既然如此,先回去吧。”
昨晚他吃了美味的卤肉后,依旧忘不了那个似曾相识的面孔。
这沈家娘子,太像他的大姐和二姐了。
当年,大姐嫁给武定侯,生下侄子后难产而亡。二姐嫁过去当继夫人,生下儿子后不久,竟也去了。
他不喜欢二姐,因为二姐总是特别拗,事事都要争先。
万香楼是她二姐的产业,他从未踏足过。要不是因为叫花鸡实在太香,他这辈子都不会进去那里。
但,叫花鸡真的好吃啊。
庆安伯道:“去万香楼!”出去南边玩了一趟,还是对叫花鸡念念不忘,也不知做出此等美味之人究竟是谁。
那掌柜与他的二姐一样讨厌,竟然不肯说出厨子的名字。
沈家人带着满满一筐叉烧出城,马车里都飘满了甜甜的肉香。
沈荣几乎是一路走一路吃,沈萝怕待会不够村人分,便盖上盖子阻止,沈荣还特别幽怨地瞪了她一眼。
沈萝只好道:“回去给你做。”
沈荣这才露出一排大白牙。
好不容易到了村口,没想到,竟迎面碰上大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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