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应该被保护得很好,刚开始十分警惕……他很可爱,尾巴上面的黑色鳞片十分美丽,尾巴尖也十分灵活……他就在这里吃完了一个芒果布丁后,就被带走了。”
一个工作人员正在试图把顾尘逍说得每一句话都记下来的,但是在听到顾尘逍最后一句话里面的遗憾之意时,脸上终于绷不住了,他茫然地抬起脑袋看了看面前这个英俊且富有的男人。
剑眉朗目,脸比自己隔壁工位那个花痴同事追的那个当红男明星看起来还帅,气质出众,一看就受过良好的教育,他选择性忽略了让他嫉妒的完美身材,直接看向了他手腕上带着的那块蓝色的表,是他这辈子买不起的贵。
这人长得又帅,脸又好看,妥妥的人生赢家,怎么好像脑子不太好使的样子呢?竟然会对魔物念念不舍!
赵兆心里没想那么多,他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他对人类的态度如何?”
顾尘逍想了想说道:“态度?他吃光了布丁会乖乖地对我说谢谢。”
“这样看来,他对人类的态度没有我们想象中的糟糕。”
“赵队,季老大那边来电话了!”
记录到一半,外面突然急匆匆跑进来一个人,拿着手机对着赵兆叫道。
赵兆对着顾尘逍说了一句不好意思,然后就接着电话去了一边。
“嗯,是我。”
“找到了。”
“行,我会带他回去的。”
“好的,老大。”
他简短地回了几句之后就回来了,然后十足抱歉的样子对着他说道:“不好意思,先生,你可能要跟我们走一趟了。”
……
魔马的能力是高速移动,白麟带着乔殷他们离开的时候,不是前往带没骨荒原,而是直接回了魔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