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嘴欠,还总口是心非强装无所谓,当然他自己是不承认的,反正身边也有捧着他的人,朋友不朋友的,都无所谓。
以前在家里住着还好,这两年他搬出来独住,空荡荡的一栋别墅楼,哪怕请了好几个佣人还是显得很冷清,所以他总爱去“沽酒”找乐子。
这个乐子倒不是寻欢作乐的乐,只是酒吧热闹,还能跟沈戾喝酒闲聊,倒几句生意场上的苦水,消磨时间。
说起来他和“沽酒”的老板沈戾认识,成为朋友,也是经过时间培养出来的革命友谊。
他刚认识沈戾那会儿,才大学毕业,家里安排他进公司,先从底层做起。每天做的是最繁琐的事情,住的是员工宿舍,吃的苦受的累都没人能说,只能在酒吧把委屈都混在酒里往肚子里咽。
“沽酒”那时候也是新开业,没有现在这么大的名气,老板又年轻,还不怎么擅长跟人打交道,有时候遇到难缠的客人,也是满肚子的苦水,他们俩凑在一起,倒有些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
时间久了,才慢慢成为了朋友。
无话不说的那种。
遇到魏闻行的事,隔天去酒吧喝酒,他就跟沈戾倒豆子似的到了个干净。
说自己新换了没多久的爱车被撞了,但是看在对方长得好看的份上,他就没多追究。
还给沈戾看照片——魏闻行帮他剥虾的时候,他偷拍的。
照片上的男人眉眼沉稳且英俊,脸上没什么表情,所以神色显得有些冷淡,但大排档里的光似乎格外偏爱他,大片的暖橘色落在他身上,眉眼也被点染得温柔起来。
确实长得好看。
江持风这人刀子嘴豆腐心,心软不追究这点损失倒是他能做出来的事儿。
但是偷拍人,这就有点意思了。
沈戾看看手机屏幕上那张照片,又看看江持风:“你看上人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