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4 章 094

承办方泰平集团。

锤音落定。

发布会召开的当天,泰平集团涨停,第二天,陆家三支股票全线飘绿,一片惨淡。

紧接着,又传出了陆氏旗下企业坏账率过高、涉嫌偷漏巨额税务的消息,一时间陆家风雨飘摇,频传动荡。

更是有媒体直接在头版标了鲜红大字

大厦将倾。

分别多日,林与鹤终于收到了陆难要回来的消息。

“还有一点事情要收尾,”低磁的男声熟悉得让人鼻尖发酸,“最多一个星期,我就回去了。”

林与鹤拿着手机走在下了课的学校里,笑着和迎面的同学点头示意。

笑意止不住。

“嗯,哥哥保重身体。”

“你也是。”

远方的消息终于让林与鹤悬着的心放下了些许,他也终于有心情关注些别的了。

最近学校要开“十佳歌手”比赛,甄凌弄来了四张决赛门票,要请全宿舍一起去看。

燕大的十佳歌手比赛一直很红火,决赛的门票更是一票难求,祝博不由好奇:“四张?你哪弄来的这么多张?”

“小璇给的。”甄凌说。

小璇是甄凌新交的女朋友,正好是文艺部的成员。

“她说她和闺蜜们有个喜欢的选手,想拉人进去给那个选手投票。”

祝博问:“谁啊?”

甄凌说:“说是7号,具体人名我没记住,好像是个妹子。”

等到当晚比赛现场,四个人坐在前排观众席,看着7号走上台,才发觉不对。

祝博指着台上将近一米九的年轻男生,扯着嗓子问甄凌:“这就是你说的妹子?!!”

他们坐的位置好像还是7号的亲友团,7号一出场,身边所有人都开始激动地欢呼尖叫,敲打气球棒,显得他们四个人格格不入。

甄凌也懵了。

“我靠?!!”

他们四个的票和小璇不在一起,体育馆里信号也不好,他们也只能懵逼地听下去。

倒是一旁的林与鹤和沈回溪,看清台上的7号选手时,就将人认了出来。

沈回溪撑着下巴,挑眉:“没想到啊,陆三少还有这种兴致。”

林与鹤正想开口,前奏音乐已经响了起来。

他愣了一下。

这首歌是他听过很多年,再熟悉不过的那首

处处吻。

尖叫与欢呼声渐渐停歇,偌大的场馆安静下来。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台上的光束之下,那个眉眼英俊至极的男生身上。

摄像机切特写,大屏幕将他那毫无瑕疵的五官完美呈现出来,那人弯起唇角,露出了一个令人心脏漏掉一拍的微笑。

场内又有尖叫声响起,但在喧嚣之前,台上那人已经伸手抓过麦克,唱出了第一句

“跟他结束,她与他在一起。”

一句之后,便是骤升的高潮。

“你小心一吻便颠倒众生”

尖叫声再起,已然合着旋律,成了这热烈歌曲的一部分!

磁性惑人的优越声线,无可挑剔的完美节奏感,再标准不过的白话字音。陆英舜一开口,就让前面所有选手都黯然失色。

他当真把这首歌唱出了“一吻便杀一个人”的感觉。

处处吻是首老歌,最近再度翻红。能唱这首歌的人,皆是魅力迷人、惊才绝艳,无疑,陆英舜又是其中的佼佼者。

除了声音,陆英舜的台风也极为出众,和同样参加比赛的其他学生一比,简直是跨级别的碾压。哪怕是一些职业歌手,也不一定能有他这种风范。

那是很难靠后天练习达成的,天生的舞台感。

他生来便万众瞩目。

翻掌之间,陆英舜几乎抓握住了全场所有人的心神,观众们不自觉地随着他的歌声尖叫、沉溺。一首歌的时间,不少人的嗓子都已经喊哑了。

直到旋律落下,场馆内依旧余音不绝,令人回味。

现场的掌声足足持续了半分钟。

每个选手要展示两首歌,处处吻唱完,陆英舜又甩下外套,露出内里镶着闪片的黑t和半截皮手套,唱了一首乱世巨星。

陆英舜的选择相当大胆,一首比一首难唱。不过以现场越来越热烈的反应来看,很明显。

他成功了。

陆英舜本身相貌嗓音就极为出色,舞台又极易将这魅力放大,在场不管是观众还是亲友团,几乎都被他所俘获。

林与鹤在台下看着,也不由感叹。

确实是豪门才养出来的人物。

自信,耀眼,天之骄子。

林与鹤望着那英俊的、足有五分熟悉感的侧脸,忍不住想。

哥哥在舞台上也会是这种模样吗?

一曲唱尽,台上那高高睥睨的男生甩了一下额上薄汗,露出一点笑意,周身冷傲的威压一秒散尽,重新变成了温和可亲的学弟。

他朝四面鞠躬致谢,笑着朝大家挥手,回应着场中的欢呼声。

在他对着林与鹤这边挥手时,林与鹤也在鼓掌。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与鹤隐约觉得陆英舜似乎看见了自己,还朝他笑了一下。

那笑容又引起了一片惊叫声。

十六位选手全部唱完,陆英舜当之无愧地拿到了第一。

当晚,他的照片就被传上了校内论坛。第二天,他的比赛视频就被学校账号发在了绿博和快抖,处处吻那一段还小火了一把。

不管网上如何,陆英舜在校内是彻底地出了名。

林与鹤学业忙,没怎么关心过这个,不过就在陆英舜来找他的几次,林与鹤就不止一次地遇见过有人来找陆英舜。

来参访的、来请他宣传的、问他愿不愿意参加乐队的,络绎不绝。

第三次和陆英舜见面时,正好有人来,想邀请陆英舜去参加校内话剧社的表演。

林与鹤自觉地退开了一点距离,打算等陆英舜和人说完,不过陆英舜却主动问他。

“你看过他们的话剧吗?”

林与鹤想了一下,道:“大一的时候看过一场。”

一旁的话剧社负责人适时插话,又把社团夸了一遍。

林与鹤也跟着点了点头。

学校的话剧社的确挺出名。

“你也挺适合演话剧的。”林与鹤说。

陆英舜天生耀眼,和陆难很像。

陆英舜“哦”了一声,看起来似乎更感兴趣了些。

他又问:“那你有兴趣来参演吗?”

负责人的眼睛一亮,林与鹤的外形条件也相当符合要求,这种买一送一的好事当然不能错过。

“这位同学想来也可以的,我们还有个重要角色,和陆学弟那个角色的对手戏也很多。”

林与鹤愣了一下,摇摇头。

“我就不了,这学期课比较多。”

负责人还想劝,不过林与鹤的态度很明确。

他只能把希望重新放回陆英舜身上。

但没想到,刚刚还表现出了兴趣的陆英舜又把剧本还了回来。

“抱歉,我的时间可能也不太够。”

陆英舜最后也没有答应。

陆三少这态度的前后转变似乎有些突然,不过林与鹤也没怎么留意。

他一直觉得陆三少挺让人看不透的。

林与鹤的心思也不在这儿,陆难回来的时间渐近,他一心都扑在了哥哥身上。

只是明确的时间还没有定下,陆难那边事务仍有波动,林与鹤只能继续耐心地等。

几天后,林与鹤上完课从教学楼出来,路过那棵高大的金合欢树时,习惯性地朝树下瞥了一眼。

结果他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在理智反应过来之前,林与鹤已经跑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