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煜一直将守护飞龙当作活着的意义。十岁就加入帮会的程煜小时候曾因为发育迟缓,身材矮小,常被帮中其它身体壮大的兄弟欺侮。一日,他跟他们打架打输。他们让他踩火盆里燃烧的煤炭。他不敢,他怕疼。他被他们嘲笑「没种」。那些尖利的嘲笑声叫他无地自容。
直到有人上来说:日后都不准欺负程煜。如果今天一定要有人踩完这些煤炭,那明日,所有人就不准再排挤他。
那个人淡淡笑着说完这些话后,就帮程煜踩完了那些煤炭,燃烧着的通红的滚烫的煤炭。
那件事过去许久,某日得到殊荣与帮主全家去戏院看戏,见到一身英式西装穿在身、容颜美艳夺目的少年,程煜才知道,那日帮他踩火的少年是帮主的养子飞龙。
虽然飞龙与他一般年纪,但并不是他这样因为要谋三餐温饱便加入帮派的普通孤儿。飞龙是帮主在这些孤儿中选定的太子,将来会接任帮会的「太子」。
程煜不知道飞龙当时为什么要帮他踩煤炭。小孩子们的相处,不管是欺负人的恶作剧、还是帮助人的见义勇为,想来都是发生跟结束得没缘没由的,长大后应该不必再放在心上。
然而程煜就是忘不了那个冬日,飞龙稳妥地踩在那些煤炭上走路的样子,似乎一点都没有害怕,一点都没有感到疼。
从那一天开始,程煜便开始在心里佩服飞龙。这一佩服,就是佩服了十三年。
二十三岁的程煜将自己生命的大半部分拿来佩服了刘飞龙这个男人,愿意为他赴汤蹈火,最后换来一个帮中「二主子」的地位。程煜没有说这地位不够满足自己。但是他懂,帮派的二主子不在了,就可以即刻再找一个忠心的兄弟来顶替。帮中规矩向来如此。
黑道的世界,从来都是适者生存。改变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运营一个黑帮,好比运营一台外形体积庞大、内部却又部件组合精细的机器。哪个部分掉了、坏了,为了大局着想,自然是要即刻找到替补以维持大局。
现在,程煜被何衍扣留在日本。如果一个月之内不回去,恐怕飞龙早就找那比他更懂得敛势的来接替他了。正好这些日子以来,帮中一直盛传极有煽动性的流言,说他跟何衍私通,要反飞龙。现在他落入何衍手中,实在是有理也说不清。
见程煜用一种愁苦的表情静静思忖着满腹心事,何衍摇摇头,叹他这个人就是爱想太多。「既然不爱听风凉话,就给我回到床上来陪我,二主子。」何衍躺回床上,拿出一粒彩色药片摊在手心,朝程煜送出,道:「上来舔。」一时间,颧骨突出的英俊脸庞上露出的表情既得意又风骚。
程煜厌恶,忤逆地充耳不闻。
谁知何衍却说出可以让他气得呕血的话:「就算你可以拿到那把枪,也无济于事。因为里面没有子弹。」
「没、没有子弹?你这个无赖!」程煜气得指尖发颤。昨夜,何衍说那里面有子弹,只要程煜任何一个不规矩,何衍就会开枪。所以程煜才那么束手就擒地被何衍胁迫着在何衍的身下淫喘。自己竟然就这么被他坑蒙拐骗地强暴了好几次。程煜好想将何衍往死里揍。
「你想死,我还怕误杀你呢。乖,别生气了,来吃糖。」何衍哄骗一脸愤怒的男人,发现他就算生起气来,那张脸也是漂亮得叫何衍流口水。
程煜僵了一小会儿,发现如今,自己被何衍欺负至此,只能别无他选地爬到床上,像只被主人喂养的宠物一样,舔走何衍手里的药片。那是何衍用来控制他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