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舔狗,不是那个舔,我可不敢对着你开黄腔,我怕简铭揍我。”柳夏海哈哈一笑,“来来来,我给你再打两份荤菜,然后你吃着,我拍照给简铭,我得交差啊。”
端上来狮子头和五花肉,果然够荤的,林向黎低头咬一口狮子头的瞬间,柳夏海也完成了大片拍摄,他发给了简铭,松了口气。
“小林啊,我是真有点羡慕你们。都是同志,都是舔狗,简铭怎么运气比我好这么多,就真把你拐回家了?”柳夏海明显也是有过去的人,但似乎不堪回首,“以前听讲座,你坐第一排,他就坐第二排,盯着你的后脑勺看两个小时。还记得有一次是金庸老先生来讲学,一票难求,简铭愣是搞到两张票,我求他让我一张,死活不肯。后来我蹲门口,瞧你们俩肩并肩进去了,气得够呛,重色轻友!”
“金庸?”林向黎的心底涌上一股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他大学里好像也听过老先生的讲座,难道金庸去了这么多个大学?但一想到柳夏海说的一切,全是在把他当成简铭初恋的前提下回忆的,那所有的、关于简铭的青春年少,都与他毫无干系。
柳夏海喋喋不休地讲到下午上课铃打响,林向黎基本上没插话,听他时而艳羡简铭和其初恋的神仙爱情,时而吐槽前会长是如何剥削他这种羔羊般柔弱的员工。
于是上课时林向黎满脑子都是简铭和一个模糊身影相依相偎互诉衷肠的场景,他该知道的,这些都不关他的事,他只要做好一只鸭该做的本分,乖乖的,听话的,和金主爸爸调/情做/爱,这就够了。无论简铭他当年轰轰烈烈爱着谁,现在又痴痴恋恋念着谁,都和自己无关,不是吗?
林向黎一再告诫自己,冷静,淡定,抬起头看黑板,拿出一万分的精力在学习上。黑板上是简铭搂着一个模糊人影,手里捧着一沓厚厚的情诗,在人耳边低喃念诵。林向黎用力地甩甩头,眨眨眼,疯了,为什么老是想这种事,为什么总是抹不去正主的影子。
代替品该有的自觉去哪儿了,林向黎?
课间休息时,林向黎在洗手台前用冷水不停地泼自己,他抹了把脸,抬头看镜子,发现镜子里是一个头发半黄不黑,嘴唇苍白,脖子上却血红一片的憔悴瘦弱的男人的模样。
好丑,不伦不类的。林向黎猜测简铭生气是因为自己瘦脱相了,可能就不像初恋了吧。这真是太糟了,他得想办法补救。
于是晚餐时间,他盛了两碗饭,要了两块五花肉,一边塞饭,一边啃肉,油腻的肥肉让他有些反胃,但他还是坚持咽了下去。好不容易吃完全部,他想起来,柳夏海叮嘱他以后主动向简铭拍照报备吃食,不能懈怠增肥大计。林向黎只好拍了一张空碗照片,配字:“吃了两碗饭,两块五花肉,很饱。”
然而简铭没回复,林向黎猜他在忙,就继续上课了。
等到最后一节课快要下课时,手机振动了,林向黎没察觉,等他握着手机匆匆忙忙奔到站台前等人等了十来分钟,才想起看手机。原来半个小时前简铭就给他发了条消息:“明日之星往南走一条街,希尔顿酒店大堂,连惜办生日舞会,你过来找我。”
林向黎犹豫着,想回一句: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但他看见上面还有一条消息,被最新消息刷过去了,写着:好乖,但是以后别吃太撑,对胃也不好。
于是林向黎决定去找他。
希尔顿酒店是科创区造好之后才搬来的,非常崭新,门口是大型西式喷泉,美轮美奂,林向黎一路往里走,并没有人拦截他,所有服务生穿得都比他好,他就像是误闯了王子舞会的灰姑娘,当然,这比喻极不恰当,因为今天是一位公主的宴会。
林向黎站在大堂门口的大理石柱边,见里面一群华服贵人,男女老少,都是西服长裙的,他一个人乡下人登时看呆了。多跨一只脚过去,就像是污染了脚下的地毯。他只敢犹如过街老鼠一样畏畏缩缩躲在柱子后边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