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啊——?!”

林向黎赤条条地缩在床上,惊慌地抬头,他对上简铭深邃的眸子,又心虚地低下头去。简铭不动声色地逡巡了一遍他身体上的痕迹,道:“刚刚那个是我厂里的员工,他不知道你。”

林向黎悄么么地想去抓回一角毯子,以试图掩盖青天白日下他卖淫过度后的身体,然而简铭却一把将毯子丢开:“你就这样走过来吃饭。”

林向黎瞬间像被人丢在菜市场门口,大约只有古代通奸的娼妇有这样的待遇。

第十九章

地上有一双藏青色的塑料凉拖,林向黎把脚伸进去时哆嗦了一下,他内心还是有些挣扎的,试图侧身弯腰想将床尾的毯子扯过来裹在身上,但他牢记男妓守则第一条:不能忤逆金主爸爸的每一个字。叫你“就这样”,你必须得“就这样”走过去,身上增减分毫都不行。

他调动大腿根部的肌肉,每牵扯一下就是隐约的酸痛,更别提后`穴还残留着很强烈的被异物狠狠进出过的感觉。他把手盖在胯间的小鸡`鸡上以防其过度晃动带来猥琐的观感,又趿拉着拖鞋走到了书桌前,好整以暇坐在椅子上的简铭抬眼看他:“转过去。”

不是吧,还要做?想白蹭金主爸爸的一顿饭,果然需要付出对等的代价。林向黎认命般地转身,简铭站起来从后面扶住他的肩膀,补充道:“转错了,朝这边看。”遂把人用力一掰,调整了九十度,林向黎猝不及防看见了那面落地镜里赤身裸`体的自己,惶然,无措,呆滞……再加点点点点纵欲过度的憔悴。

身体上布满了猩红的斑点,像是中了武侠小说中描述的会起红疹子的毒药,林向黎却清楚地记起每一处痕迹都是如何在简铭嘴下炮制出来的,他极度流连自己的每一寸皮肤,或咬,或吸,或啜,或啃,深深怀疑这厮是亚马逊丛林食人族的中南美混血儿。

“看什么……?”

“看你自己。”简铭捏了捏他骨骼突出的肩头,突然从他身旁走开,再挨近时,手里多了一件衬衣,白底浅蓝细纹,轻轻地披到林向黎身上,又道,“你不适合那种不三不四的衣服,穿正经点,干净点。既然就要入社会了,还是得穿得体面点。”

这件衬衫的触感十分柔软细腻,是一触即晓的好料子,林向黎又何尝不想穿得“体面”,但他只能堪堪保住身体,无法顾及脸面,你养猪一年挣千百来万,当然站着说话不腰疼。他不敢真出言吐槽“好心”指导他穿衣的金主爸爸,只得低眉顺眼地应下:“嗯,谢谢简先生的建议,我会尽量改善的。”

“不用你改善,我等会儿就带你去买衣服。”简铭揉了一把他乱翘的黄毛,已定下主意,“还有,你头发等长点就剪了,还是黑发……比较适合你。”林向黎不解地回头,只见简铭神色十分正经,不像在开玩笑:“等会儿?”

“你有事?”

“我,我,应该没事。”林向黎本想拒绝,谁见过如此招摇的嫖`客竟要带男妓上街挑衣服,遇见熟人该如何解释,太冒险了!但转念一想,简铭对他着装这般不满,不亲眼瞧瞧他挑衣服的品味,怎么对症下药,不,对人下套?

就在林向黎肠子里百转千回想对策时,简铭转身打开带来的餐盒,叮嘱道:“你先吃饭,吃好了挑一身我的衣服穿,等买了新的再换下来。内裤和袜子都在柜子里,没拆过包装的随便拿。衣服也是。”说罢他脱下黑色的风衣,拿起挂在柜子旁的一件旧工装,“我去棚里看一下今天母猪产仔的情况,等我回来。”

打开衣柜,林向黎不得不感叹简铭是一位精致的猪猪男子,从西装到大衣,从西裤到牛仔裤,还有各色领带、皮带,琳琅满目,十足的drama prince。这么个老式大衣柜竟是藏金纳宝的仙境,光是这些衣物,也要十来万吧。养猪果然很赚钱,林向黎如是想。他最终挑了一条牛仔裤和一件黑灰色的短款呢夹克,本以为是最不起眼的装扮,穿起来一看,妈耶,浓浓的复古嘻哈风,问题出在哪儿?是的,尺寸。你一个一米七几的人,穿一米八几的衣服,那笑果跟卓别林一模一样。过松的裤腰就靠皮带死撑,更遑论人家的子弹内裤,穿自己身上跟老大爷裤衩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