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弟弟 ...
最终,袁怵都没有借给凌夙衣服。因为,他也没有干净的衣服了。一路从瑞士开车到这里,他总共就没带几件衣服,而且,在之前跟丧尸们的打斗中,很多都染上了血,跟凌夙身上那一件,也差不多了。
于是,凌夙只能脱掉衣服,光着膀子走来走去,在走廊的洗手间里,将那件染血的衣服洗干净,接着,便挂在袁怵待的那个办公室里,等它自然风干。
他似乎并不在意没衣服穿,□着上身也不觉得不好意思,自然地跟袁怵说话打趣,一根又一根地抽烟,直到把那半包云斯顿,全都抽完为止。
屋子里,始终弥漫着呛人的烟味,这让袁怵有些不爽。更令他不爽的是,凌夙似乎一点儿也不在意自己的光膀子形象,甚至有点刻意展示似的。
虽然不得不承认,凌夙的身体肌肉线条,相当漂亮。没有大块大块突起的肌肉,整个身体都匀称修长,骨感有力,让人一眼望上去就看得出来,他每一寸皮肤下,都隐藏着坚实的力量。
他的肤色,不像北欧人那么白,带着典型的东方黄种人的色彩。并且他似乎有意晒过太阳,虽然脸上还算白晰,身上的皮肤却有种浅古铜的色彩,绷得紧紧的皮肤,如同被精心剪裁过,没有一分多余的地方。
如果光看他那张漂亮的脸孔的话,似乎很难想象,他会有这样的身材。他的脸,是一种男人的漂亮,不同于女人的精致,那种性感又迷人的味道,就像打开一瓶上好的红酒,一下子就会直冲鼻尖。
凌夙的美,具有很强的侵略性,让人一眼见过就无法忘记,似乎再刻意低调地隐藏,也无法让人忽视。
相比之下,袁怵那张隐藏在长刘海下面的脸孔,便显得低调得多。有时候,他默不做声站在那里,头微微低下的时候,真的会突然变得很没有存在感,仿佛一个可有可无的人。
但是,他一旦清醒过来,抬起头,用那双猛烈而精悍的眼睛注视着某人的时候,他便再也无法让人忘记。被他用那样的目光看过的人,都不约而同的表示,那种目光,钉在人身上的时候,仿佛要将他们的身体,都掏出一个大洞来。
为了摆脱凌夙那半裸的身体,袁怵开始疯狂地翻阅起资料来。他时间真的不多,不能在这里长耗,实在没必要浪费太多时间在这个姓凌的男人身上。谁知道他们过几天,会不会变成死对头。或者,永远不相见也是有可能的。
凌夙抽完烟,百无聊赖,便开始从书架上搬东西,好心地建议道:“你要找什么,我来帮你,两个人快一些。”
“不用了。”
“你也想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吧。这个世界虽然残破不堪,不过,比这里幸福的地方,还是有的。”
袁怵思量了片刻,点头道:“好,你帮我找一个叫Malcom?Yuen的人,是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