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在病房里,他也是这样盯着林书雁看,如果对方是一张薄纸,恐怕此时已经被他的目光穿透,浑浑灼烧起来。
这一次他没那么走运,被林书雁抓到了他的目光,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怎么了?”
上午十点钟的阳光从侧面穿进他的瞳孔,深褐的眸子被照耀成浅茶色,透彻明亮。他一脸无辜地看向常湛,常湛也看着他,双双视线交接,时间仿佛凝固。
其实只有一秒,甚至短到零点几秒,林书雁却感觉过了很久。过后,他匆忙移开目光,放在常湛小腿上的手也不自然地移开:“好了。”
常湛如大型猫科动物眯起双眼,慵懒地伸了个腰,刚才的危险气息消失殆尽:“林医生,今天下午还陪我去散步好不好?”
“嗯。”林书雁没有理由拒绝,这也是帮助病人康复的一部分,保持心情愉悦,“四点半要开会,开完会我再来。”
“好啊,那一起去食堂吃晚饭。”
林书雁却道:“今天恐怕不行。”
常湛脸色也变了变,话里都带上了莫名的酸意:“又约了人?”
“不是。”林书雁笑起来,“今天要回家吃饭。”
常湛意味深长地“哦”了声,心里那股隐隐的不痛快慢慢散去:“说好了的,等我出院了请你吃饭,不能爽约。”
其实林书雁是个把工作跟生活分得很开的人,他生活中的朋友,很少跟他有工作上的联系。尤其是常湛这样的纨绔,他不想招惹上。
毕竟无论从哪方面看,他们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也不像是能做朋友的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