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车生涯给季渺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几乎是飘着回来的,下车之后他本想着自己打车回去,没想到一下来就看见了老老实实等在路边的明盛霆和明嘟嘟。
他们的身边围满了学车的学员,两个人在人群中格外的显眼。季渺忽然有点想哭。
霸总斥巨资买了两个马扎子,他们乖乖巧巧的坐在一旁。明嘟嘟的头上带了一个粉红色的防晒帽,身上披着白色防晒服,混搭风让他看起来很时尚。
一旁的大妈还在叫卖着,“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看这小伙子戴着多俊啊。”
明嘟嘟似乎知道人家在夸奖他,还时不时的应合着,“很俊哦。”
周围的人善意的笑着,大妈的生意还真的更加红火了。
一旁的明盛霆两条大长腿蜷着怎么看怎么难受,季渺有些诧异的走过去,“你们一直没走吗?”
这么热的天气,他们就在这里等着啊。
明盛霆朝他笑笑,季渺来之前就看起来很不安的样子,自己当然要留下来,“没什么事情,我们就留下来等你了。”
“开的很好。”明盛霆不是在闭眼吹。
第一天马教练只是带季渺去认了认路线,季渺第一次上路难免紧张,所以一直在龟速移动,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可以的。
只不过后面的车一催他就心慌,其实第一次开车大家都差不多,但结束以后季渺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的表现太差。
季渺已经蔫了,他认为自己遭到了生活的重击,“学车就是我的一生之敌。”
明嘟嘟心疼的摸着季渺的手,“以后嘟嘟,开拖拉机。”
等他长大就能开拖拉机带着宝宝了,宝宝就不用辛苦学车了。
为了安慰已经接近崩溃的季渺,明盛霆决定带他去吃顿好的。
明盛霆外出吃饭的场合很多,但全部都是助理安排好,他们吃饭谈生意的地方似乎并不适合今天的氛围。
明盛霆将季渺带到了一家网红店,没有漫长的排队他们很顺利就进去了,因为明盛霆早就做好了准备,季渺的眼睛一亮,“我早就想要来这里了,可是这里需要预约。”
这还是明盛霆为了二人世界做的准备,虽然现在多了一个电灯泡但是他也很满足了。这里能够成为网红店倒不是因为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而是因为店主人的爱情故事。
店主是在十八岁的时候遇见了他的初恋,那时候他还野的跟个猴子似的,刚和老子大吵一架七个不服八个不愤的从家里走出来。
他打扮的流里流气,一手插兜走起路来也不怎么正经的样子。但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特帅,跟个木头似的多难看啊,要的就是这种痞帅的样子。
他走过老家小桥上的时候看见一群大学生来写生,他学习没天分高中就辍学了。店主叼着一根狗尾巴草远远的看着,一个穿着白衬衫高马尾的姑娘就走进了他的视线。
按照的套路,店主应该像是忽然打通了任督二脉,然后努力奋斗从一个辍学的高中生逆袭成为名校毕业生,在大家羡慕的目光中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吊打一众普通人,顺风顺水成为上市公司老板。最后勇敢追爱,蓦然回首他喜欢的女孩也喜欢着他,两个人双向奔赴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但是店主没有,他不能立马从学渣变成一个学神,也没有逆天的运气。他记住了那个女孩子很久最后娶了同村的姑娘,他后来的路走的也不顺,跌跌撞撞什么都做过,最后终于在餐饮行业做出了一点成绩。
他开了家店叫那个她。
所有的人都说店主心里忘不掉那个姑娘,
那个她就是指那个姑娘。
这件往事是店主在和客人交谈中说出来的,客人将他的故事用各种肉麻的酸话复述了一遍。然后店主就成了一个爱而不得的有故事的人。
营销号大肆宣扬,有不少人特意找来。
然后在夜半时分拍一张照,配上悲伤的音乐,自己也成了有故事的独特的人。
但是店主说,这个故事大家只知道前半段,姑娘长什么样子他早就不记得了,印象最深的也就是那件白衬衫了。
或许那个姑娘在他心里曾经是特别的,但是那不是爱情,是他还青春懵懂时一种对于美好事物的向往。而他店名里的那个她指的是自己的爱人,因为陪伴着自己的是她,风风雨雨一起走过来的也是她。
或许她没有白衬衫姑娘漂亮,没有白衬衫姑娘文化高,但是她对于自己来说是世界上最好的。
这件故事的反转让大家有了些许思考,生活中并没有那么多的轰轰烈烈,平淡的生活就是最好的。对于店主来说,他有了自己的门面,和爱人健健康康平平安安这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有人说他嘴硬,有人说他是对白衬衫姑娘爱的太深难以说出口。
听到这种言论的时候,店主和他的爱人只是一笑而过。
生活是过给自己的,至于别人,随他怎么想去吧。
这里没有包间,只有一个个的隔间,好在有门帘,可以遮挡大部分的目光。
大家都忙着吃饭拍照,没有几个人注意到他们。
店里全部都是店主的家乡菜,分量扎实,和一般的网红店精致小巧的分量截然不同。
季渺的心情被美食治愈,吃饭的时候虎子用妈妈的手机打来了电话,虎子妈妈已经入职了,这里的工作环境很好,虎子妈妈适应的很快。虎子每天早上去帮外婆割草喂鸡,外婆不用和之前那么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