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江晚扔了手机,捂着脸在床上打滚,擀面杖成精了似的。
没谈过恋爱,没喜欢过人,甚至还没暗恋过小姑娘的江晚,突然就情窦初开了,突然就顿悟了。开得招摇,悟得彻底。
其实也不意外。生活又不是演霸道总裁偶像剧,喜欢不可能不自知,动了心不会不清楚。喜欢就是喜欢了,这事骗得了别人也骗不了自己。
江晚贼坦诚,一点都没想骗自己。他接受了自己怀着这样的感情。他对杜衡煊,也许,可能,好像,真的有那么一丁丁点点喜欢了。
他看清了,也承认了,可他还很茫然,喜欢了,然后呢?
按理说,喜欢一个人之后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喜欢,表白,在一起,喜剧收尾。一个是喜欢,表白,被拒,悲剧结束。
恋曲三步走,江晚在第一步就崴了脚,站在原地圈地自萌。他怎么可能去表白,他吃错了药喝多了酒吗?没有。他得了失心疯了吗?没有。他将要不久与人世了吗?没有。那他表白个屁屁蛋啊,他觉得自己丢不起这个人。
而且这种恋情怎么看,都是以悲剧为基调的吧。
杜衡煊怕是吃了屎才会看得上自己。要家世没家世;要脑子脑子不够用;要皮囊皮囊破败。后背,后脑勺,体无完肤,这一切还都是拜那小王八所赐。
一无是处的江晚,突然就不拧麻花了,也不擀面了。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觉得自己打架遇到alpha的时候,也没这么没底气过。
怎么整?
整不了啊!
“哥?哥哥?”手机听筒传来苏伊的声音,扯着嗓子喊。
江晚抓过手机,“我还活着呢。”顿了顿,又说:“我喜欢他的那种喜欢,不是朋友的那种喜欢,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