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问为什么这么清楚,毕竟越笙喜欢网球,慕谨言曾经逼着我学了很长一段时间网球。
所以我才会很清楚的明白,越笙和我并不是偶遇。
但我还是和他一起去了羽毛球馆,他约了一个僻静的场子,我发了定位,招呼同事大哥一起过来。
虽然大哥很为难的表示自己更酷爱篮球,但一听见是个人豪华包场,就故作扭捏和难为情的给我发消息说自己半小时内一定到。
半小时,足够越笙和我说他想说的了。
但其实越笙没和我说什么很重要的事情,无非就是疯狂捡球,疯狂求我放水。
我虽然洋洋得意,但还是忍不了自己捡了一个球。
众所周知,我手握偶像剧本,捡个球基本能出现个什么鬼马情节。
于是我的手和越笙的手碰撞在了一起,羽毛球就好像定情信物一样搁在我俩中间。
我傻眼了。
越笙松了手,球掉落,随后他看似顺理成章的握住我的手,一把将我拉的很近。
我也不是什么愚钝的人,赶紧给了他致命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