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嘛,涉及到我为什么会写仙侠。
2016年之前,我写作都是抱着玩票的心态。
我本身就是个物质欲望比较低的胖子,那时候天天在县城老家混网吧、打游戏,当时还在写虚拟网游类(写的不好别问书名归要脸,因为喜欢失落叶和蜗牛的书,所以从大学开始陆陆续续写了几百万字虚拟网游,以后有机会也搞一本,咱现在会写文了)。
那时候一个新闻(应该是从营销号上看到的,不知道是不是真事),【中学生杀师】事件,一个中学生口中说着道友如何如何。
这给我触动很大。
我记得很清楚。
那个对未来还很迷茫,对人生没有什么特别憧憬的死胖子,通宵打游戏后坐在卧室窗台边,看着窗外早上十点的街景,开始了一些思索。
我如果能做些什么,那我为什么不去做?
然后,一本没什么爽点、全篇文青别扭文字、剧情很稚嫩的《带只天使去修仙》问世了。
从那之后,一发不可收拾,直接开了言归正传这个笔名写仙侠,把写作定为了自己的职业。
我写了《洪荒二郎转》尝试大世界构架,写了《地球第一剑》尝试轻松文风和角色人设描写,第一剑因为连续三次严打因为书名而折戟,然后有了师兄的爆发。
一路走到今天,我仍旧没忘记我的初心。
不要去传播戾气,写一些有趣的东西,让能读到我文字的读者会心一笑就够了。
读者能直观感受到书的气场,这些是没办法说谎的。
通俗文学有一个特征,就是越三俗的东西越能刺激读者的兴奋点,略微歪曲、似是而非的三观更容易击中读者让读者产生情感共鸣;
很多时候,我其实是在反其道而行之,很多网文常用的爽点跟我反戾气原则冲突,我会直接舍弃这些爽点。
能有今天的成绩,真的,全赖各位读者老爷们捧。
所以我一直喊读者是‘读者老爷’,不仅仅是因为你们是衣食父母,更是因为,读者给我的这份认可,就是努力写作最棒的收获。
现在的我已经没了迷茫。
这个刚满三十岁的死胖子,每天坐在电脑前,抓耳挠腮地打出一篇篇文字,继续坚持自己当年定下的路线,去尝试不同的写作风格,努力去用自己的文字结交更多的读者。
我想搞不同的文风,所以我写了《余光》,一本十几万字的严肃向科幻小说,没想到成绩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