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的酒精可以助兴,也可以助“性”。
那个时候麦文澈心里明明很得意,却没表露出来。他一直自持矜贵,所以打算撩拨对方先说出喜欢,他想听对方主动说出那些珍重的话,犹如肯定自己值得被爱。
然而,发展有点克制不住。
明榛开始亲吻他脖颈,开始抚摸挑逗他。
这些年,男女老少,麦文澈拍摄时跟人有过很多肢体接触,所以知道自己哪里被碰触会“酸”会“痒”——也就是所谓的敏感点,却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让人发疯。
他才知道,原来被喜欢的人触摸,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指尖从肌肤上划过都像带了花火一样让人浑身颤抖,呼个气都能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尤其是那些鲜有人碰触的地方,有着最纤薄滑嫩的肌肤,有着丰富敏感的感觉神经,调情般的若即若离更让人心痒难耐。
他也不是什么无知小男孩,要发生什么他自然都懂。喝得晕乎有个好处,就是身体的感官会迟钝,快感迟钝,痛感也迟钝,加上明榛的事前工作做得漫长仔细,虽然是第一次,但他并没有痛得难受,被撩拨起的兴致也显得悠远绵长。
而且明榛居然准备了安全套,这让麦文澈不由得再次感慨了下他的贴心。
只是,只是明榛在床上太凶了。
中途麦文澈实在受不住想暂停往前爬,被人抓着脚踝提了回来。
实在太蛮了。
他想亲一亲这个可爱的男孩子,想用行动表白自己的满腔爱意。但明榛似乎有点推拒——当然也有可能是时机不太对——明榛的汗滴到了自己脸上,对方随手拿了旁边扔下的衣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