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浔有个秘密。

从小,他的痛觉神经就比常人敏锐的多。

而且,他并不讨厌这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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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2】

初中时期的薄浔读体校,唇钉耳钉,挑染着粉紫色头发。热爱打架,遇事能动手绝对不动口。

某个雨天,他救下了一个被混混围堵的残疾少年。

少年很漂亮,五官完美的像艺术品,唯一的残缺……是那双腿。

和混混打完架,薄浔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扬起唇角,露出痞里痞气的笑容,“喂,我救了你,认我当哥哥,我罩你,保证他们再也不敢欺负你。”

说完,他见对方不依,直接往轮椅面前一横,“必须认!而且要认我当大哥!”

“……哥。”残疾少年无奈的咬着后槽牙,恶狠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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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高中后,薄浔收敛了许多,不再和混混打架,也不再乱认弟弟妹妹,去掉了唇钉耳钉,和寻常同龄人一样忙于学业。

周围的朋友见他从良,也默认不提他中二时期的黑历史。

时间太久,以至于薄浔早就忘了自己初中时期是什么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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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有一天,在无人的天台上,他被圈禁在怀抱里,耳边炽热的气流无处可躲。

“哥,你理理我。”俞烬的声音很好听,尾音带着点撒娇的意味。

薄浔听见久违的羞耻称呼,头皮发麻。

刚动一下,却是被抱的更死。

“是你让我认你当哥哥,说罩着我的,我认了,为什么不肯回答?”俞烬见怀里的薄浔面红耳赤,耳垂几乎渗血,令人垂涎。瞬间,他褪去往日的温润柔和,露出锋利的獠牙,几乎要将眼前人生吞入腹,压声道,“小浔哥哥,是你先来招惹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