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外人不懂,龙洋娱乐是什么公司?]

[是一个……很厉害的公司,我爱豆就和这个公司合作,这波吃瓜吃到自己家了属于是。]

[这么跟你说吧,现在市面上的流行歌曲,有百分之五十都是在这个公司里出的,签音乐也签人,虽然出的歌依照我的审美来听有些……不好听,但业内确实有名气。]

[如果是龙洋娱乐,这波必须挺啊!]

[我觉得不是阮云荔胆子肥,而是因为当年他和龙洋合作时,龙洋还不算是个公司,充其量算个社团,还是很小的那种,在都没什么名气的前提下,当然敢抄,歌火了他也火了,还怕一个小社团?]

[都说了,没有证据的事情别诬陷人,别一口一个抄袭的ok?]

[笑死了,鞭子都快打到身上了,还嘴硬呢?]

[那发行歌曲的话,总不能是公司发行吧,总得有个歌手,那个歌手是谁?]

[那歌手目前成了龙洋的老员工,不经常出面,糊透了,说出来大家应该也不认识,叫范鹏义。]

[确实不认识。]

这边讨论的热火朝天,那边又冒出来个人。

这个人声称自己是当年吃瓜的人,保存了当年的截图。

[事实上,就是阮云荔抄袭,他大学期间和一个社团(也就是龙洋)合作,没多久和社团闹掰,偷了当时社团成员里还没公开的样曲,转身自己修了修曲调,然后和他的前社团在差不多的时间发布了专辑,两首歌一起火起来后,有人发现重复的音轨太多,对比一下后猜测有人抄袭。]

[当时的舆论对阮云荔还是有优势的,因为他比社团先发布了一天。]

[可是谁知道,人家社团能拿出来比他早创作的证据,他拿不出来啊,这样的情况下,还用猜吗?只要不是一个傻子,都能猜得到是谁剽窃谁吧?所以这件事是有实锤的,大家等我去找找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