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长松逮路人问,发现无人不知萧家馄饨在哪,等他到了地,见卖馄饨的摊位竟在排长龙队。
高长松:汗,真有网红店的味道了。
等他好不容易坐下来,却被身旁人吸引了,更准确说,是被他高磊在桌具上的碗吸引住了,本想看眼是谁如此大胃王,不想却见着一张熟悉的脸。
钟离珺再吃一颗馄饨对高长松彬彬有礼地问好:“许久不见,郎君可安好。”插入正题,“你可打算在长安卖豆花?上回配的豆酱能否一起卖了。”
高长松:!
万万没想到,他竟然还记得我!
……
钟离珺当然记得高长松,他的记性向来很好,若有什么是他记不得的,那一定是他不想记得。
恰巧,高长松并不属于那不想记得的范畴内,他做的豆花很有创意,豆瓣酱让人念念不忘,昨晚展现的驭兽技巧与熟练的符箓应用,都能在他脑海中留下痕迹。
高长松从“这帅哥还记得我”的惊讶中挣脱出来,与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天来:“豆花暂时是开不到长安的,水陆法会后我就要回乌斯藏了,希望有朝一日能来吧。”
又说豆瓣酱倒是有胡商买了带到长安,就不知他们是在哪家店寄卖。
高长松还提了一嘴自己新做的面筋与凉皮,钟离珺听后岿然不动,口水却要从眼眶里流出来了。
他想想问高长松:“这两种吃食,你可做得?”
高长松自然是会做的,可他为难道:“恐要花不少时间。”
钟离珺是能为一口好吃的跑大半个长安城的人,对方有这手艺,不就是等等吗,他等得起。
哎,只是想尝口面筋,真的好难哦。
在钟离珺思索时,高长松的馄饨终于上了,那一口下去,真是惊为天人。
高长松:也太美味了叭!
等他呲溜呲溜吸完馄饨,钟离珺也思考出来了,他道:“并非冒犯,十二郎可愿在长安城中卖一回你说的两种吃食?”
高长松“呲溜呲溜”吸馄饨,他思考了一秒,并得出结论:当然是不愿意的。
他这会是来找山门互通有无的,又不是来做生意的,不过确实,他要找个机会做豆花给道观中的其他人吃。
关照他如此之久,总要答谢吧。
打定主意的高长松表示:“我这几日应会在观中做些吃食,若你很有兴趣,不如一同来尝尝。”高长松转念一想,不对,他的尝尝可不寻常,钟离珺是大胃王啊,他那点豆腐,都不够塞牙缝的。
钟离珺出离地惊讶了。
天呐噜,这世界上有人请我吃白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