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长这么大的眼睛很难得,透亮的眼珠嵌在沙色皮肤上,跟黑珍珠似的。而且里面一点瑕疵没有,有的全是勇敢、纯粹这一类的东西。
听上去有点儿矫情,但庄绍当下的确是这种感受。
“走吧!去我家!”他扯起庄绍就跑,庄绍挣扎无果,一路被他拉到某小破宾馆门口。
十七岁正是最要面子的时候,庄绍不想被对方父母当成流浪儿,更不想被人嫌弃,说什么都不肯进去。
孟野说:“大不了我让我妈收你便宜点!你不是每月有一千块钱吗?我让我妈收你二百,就跟学校宿舍一样。”
“孟野你在外面嚷嚷什么呢?”
他妈尤英在前台看见了,喊他进去,他就说:“你先在这儿等我啊,哪儿也别去!”
庄绍的手被他放开,手心留下一层汗。
这宾馆一看就有些年头了,一共三层,里外装修都很旧,门口的“英英旅馆”只有前面两个字还完好地亮着,后面俩字的偏旁部首都短路了。
玻璃门上贴着“欢迎光临”,里面亮亮堂堂,孟野站在前台那儿跟他妈交涉。
庄绍听不见他们说什么,本来想走,想起孟野的眼睛又迈不开步子。
很久没人对他这么好过了,不图回报的那种好。
他眼眶一热,反身坐到门前的台阶上,屈着两条腿沉默。
除了他,门口还栓着一条小黄狗。
它凑过来冲他吠叫几声,一边得瑟自己毛茸茸的尾巴一边得瑟不锈钢饭盆,总之就是用一切手段制造出动静引起庄绍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