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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候已经年满十六岁,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就算最后求得谅解书,但在一级杀人重罪下,我仍被判处十年刑期。

十年间,盛珉鸥一次也没来看过我,无论我写多少信给他,他亦从来没有回过我。

悲惨的可怜虫,死乞白赖的癞皮狗,一厢情愿的蠢货。直到今天以前,这些标签我一概全收,因为我的确如此。

我妈死的那天,我与盛珉鸥发生争执,我问他当年是不是故意引我去找齐阳,他没有否认。我一度以为事实正是如齐阳所说,盛珉鸥不过是想要利用一次绝佳的机会除掉两个讨厌鬼。

可如果现在将一切反推回去,以盛珉鸥并非对我无动于衷来作为最终解往前推,我接受到的讯息与我确认的所谓事实中,必有一个是假的。

盛珉鸥没必要默默做十年的戏等着我发现,反观齐阳巧舌如簧,又病又疯,很可能看准盛珉鸥不屑同我解释什么而故意将一些莫须有的罪名按到他头上。

不过,说到底我也只有老黄这一个人证,十年过门不入也做不得什么准。以盛珉鸥的嘴硬程度,我这会儿去问他,他可能会告诉我是因为郊区的空气比较好,他才想去那里郊游顺便抽两根烟陶冶情操。

超市买的酒一罐罐喝完,喝得脚步虚浮,原本往家走的路线也逐渐偏离,等回过神的时候,三更半夜,我竟然靠走的到了盛珉鸥所在的小区大门外。

保安看我醉醺醺的,拦着我不让我进,硬是问我要找谁。

我报了盛珉鸥的房号,在他按响通话设备后,开始絮絮叨叨起来。

“哎,我真的是来找我哥的。你查嘛,是不是,住里面的是不是叫盛珉鸥?”

保安皱着眉看我两眼,似乎对我这种状态颇为忧虑的模样。

响了几下后,那头通了,保安立马告知了情况,不等盛珉鸥说什么,我整个人扑过去,对着对讲器打了个酒嗝,莫名其妙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