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钦并不是喜欢吃草莓味的东西,而是某些小用品上比较偏好草莓味的。以前钟宜彬没失忆的时候,就喜欢拿这个逗他。</p>
两人去超市买东西,钟宜彬就会贱兮兮地拿着一把套套跑到他面前,装作河神的样子:“年轻的樵夫呦,你要的是这个香蕉味的还是柠檬味的?”</p>
楚钦吓得连忙左右看看,没人注意,从里面挑出草莓味的塞进购物车。</p>
“诚实的樵夫呦,你选择了你原本想要的草莓味,河神决定晚上奖励你,把这一盒都用完。”钟宜彬一边拿着酱油挑选,一边一本正经地说。</p>
所以,当失忆的钟宜彬一本正经地说“我记得你喜欢草莓味”的时候,楚钦的内心真是百感交集。抬手,把好奇他为什么脸红而凑过来的大脑袋推走,耳边突然传来王姐的声音。</p>
“小楚啊,你要是有事你先忙?”</p>
“咳咳……”楚钦顿时脸红得要冒烟了,“不好意思王姐,刚在卖蛋糕……那什么,这么晚打扰您真对不住,我就是突然想起来,咱台里是不是给员工买的有商业保险……”</p>
钟宜彬抱着蛋糕坐在一边,好奇地盯着楚钦看。看看楚钦,再看看手里的蛋糕,楚钦的反应很不一般,似乎是在……害羞?</p>
这样的认知让钟宜彬觉得新奇,这里面肯定有他不记得的事,一会儿得让楚钦好好说说。</p>
其实钟宜彬也没吃饭,就是在晚宴上吃了几块点心。楚钦起来煮了两碗清汤挂面,两人就着蛋糕吃了面,胃里暖乎乎的,坐在客厅消食。</p>
客厅的落地窗前放着两张躺椅,躺椅周围有装饰的假草,后面还撑着一个帆布的大伞,躺在上面可以假装在海边晒太阳。</p>
夜晚的城市灯火通明,纵横交错的马路,宛如一条条彩色的光带,将高高低低的楼房网罗。这个城市那么大,人行走在其中,就像丛林中的蝼蚁,一个不小心,心爱的人就会再也找不到踪影。</p>
楚钦侧头看着身边的人,对于这个角度观景,钟宜彬觉得很新鲜,高兴地伸直了腿,悠闲地晃着穿着人字拖的脚。缓缓伸腿过去,用脚趾勾勾那人的脚面。正在晃动的脚顿时停了下来,把脚上的人字拖蹬了,反过来用脚趾夹住楚钦的脚。</p>
“哈哈,抓住一只偷袭的小贼!”钟宜彬兴高采烈地说,用灵活的脚趾揉搓对方,自己还给配上音效,“咕叽咕叽,下次还敢不敢偷袭了?”</p>
楚钦忍笑,想把脚抽回来,却被钟宜彬手脚并用的捉住,拉到腿上。</p>
“哼哼,还想逃跑,这是要逼我用刑了!”钟宜彬嘿嘿笑着,开始挠楚钦的脚底板。</p>
“哈哈哈哈,别……”楚钦怕痒,被他一挠就开始笑,好在肋骨好得差不多了,再笑已经不会疼。</p>
钟宜彬顺着脚捉住不停扭动的人,把两只脚都拉到自己腿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