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真,你取名字的功力比你爸妈要深不少。
关于他感情坎坷的问题,他看得很明白,“我花了三年的时间才忘了她(他的第一个女友),将感情放到她(他现在看上的那个)的身上,即使她拒绝了我,我也不会放弃的。”
我只好鼓励他,“嗯,的确是该这样。要是你一被拒绝了,就把人家当陌路,她一定会想你没诚意的,觉得你这人真差劲,无论怎么样,你请继续努力吧。”
他对此抱有乐观而坚定的态度,“我不会放弃的。”
关于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他也和我说了不少。
最浪漫的一件事:大约那天在下雪,刚放了晚自习,走廊上的人特别多,非常吵,他女友从隔壁班走过来找他,叫他的名字:“——月。”
他说她叫的是“月”,于是小心肝扑通扑通地跳,而且肯定脸红了,想得是她居然这样亲密地叫自己。
他认为叫这个单字让人觉得非常缠绵的样子。
其实,我不好意思告诉他,你真不是当时看《流星花园》入了魔么。
例如花泽类叫“类”,藤堂静叫“静”。
一般人,真的会叫单字吗,不觉得害臊吗?
但他偏偏以此为最浪漫的事,而且和好些人说了,其中有一个是他当时最好的哥们,就是这个哥们把他那飞在白云上的小心肝打入了落了雪的泥地里,“我当时就在旁边,她明明是叫的你明月,你听错了吧。”
所有哥们都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看着他,他呆呆然地失落地打量所有人,有气无力,“真的?她明明叫的我月嘛。”
所有人:“= =你听错了。”
他估计当时是欲哭无泪吧。
最傻的一件事。
他和他女友在一起有一年之久,但是,这个瓜兮兮的家伙,居然连对方的手也没有牵过。
“别人这么长时间恐怕什么都做了吧,你怎么手也没牵到?”
他很沮丧,他说,其实有一次是能够牵到的,当时只有他和她两个人,他估计当时又是脸红心跳地不知所措吧。两人走了很久,对方就提醒他,“要是我们面对面,就牵手吧。”
那个时候,的确是太纯了啊。
他太傻了,之后一直很懊悔,他说他当时听到“牵手”两字就热血糊住了大脑,无论怎么想不到两人并排走着的,怎么能够面对面呢,于是,对方看他一直没反应,就走掉了。
他说他把这个问题想了很久,很久很久之后,也许是已经分手之后,他才反应过来,当时只要转个身,就面对面了。
天下还有比这个更长的反射弧吗?
这个瓜娃子啊!
最让人无语的一件事。
他英语非常烂,烂到人神共愤的地步。
他和他女友是隔壁班,但是依然经常写信。
其实这样不失为一种浪漫了。
他在和前女友分手后几年,还把那些信拿出来看,然后,有一天,他突然懊丧地说,“要是我当初英语能够好一点,我无论如何不会和她分手。”
他哭丧着脸说了原因,原来他女友给他写的所有信全是用的统一的花本信纸,信纸的花纹底是花体英文单词“miss you”,但是,他高中英语太差了,一直不明白这个单词是什么意思,以至于,他觉得自己没有深刻理解他女友对他的心意,以至于……结果大家都是知道的了。
他对此痛苦不已,觉得自己辜负了对方,不过,他之后也并没有痛下决心努力学习英语,由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