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堡里的那次类似强暴的交欢让他浑身上下酸痛了好几天,尤其是某个特殊部位更是又红又肿,一大早还被韩纪清抓去开董事会,害的他坐在椅子上左扭右扭,差点在会议上出了大洋相。不仅如此,身上的痛倒还是次要,关键是Roy何时被男人那么对待过?何况还是他唯一看中的男人?!心里的那份儿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楚直让他想要把始作俑者揪出来痛打一顿再五马分尸都不够解恨!
穆斯韶听Roy又提起那次,深知是自己一句话惹的错,也不敢多刺激他开玩笑,Roy有那个意思要反攻,可他穆斯韶什么时候做过下面的那一个?!如果传出去,那岂不是要让整个黑道笑掉大牙?更何况鹰眸扫过抓着自己领子的人,一直从他颈项上自己刚才留下的印记,到白色衬衣包裹的漂亮的胸膛,往下是纤细而柔软的腰肢,在下面就是挺翘圆润的臀部以及修长笔直的双腿想着想着穆斯韶就觉得腹下一团欲火缓缓上升到脑部。然而仅剩的理智告诉他,现在绝对不能动Roy,否则美人儿肯定当场翻脸!
虽然并非看起来那以弱不禁风,论身手也算是个练家子,排的上一流,然而这么拥有绝世的美丽俊颜和那样纤弱的身材的美人儿如果压在他身上,对他做出那些以前他对对方所做的事情穆斯韶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那个场面。
风穆斯韶眸中升起的某种欲望以及极力抑制的表情,凤眸中出现一丝讽刺的笑意:既然不愿意,那就算了。我倒是忘了,像穆先生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愿意屈居人下呢?
放开穆斯韶的衣领,Roy好似没有发生过任何事一般转过身,继续煮咖啡。而那绝色的脸上所出现的讽刺而冰冷的笑容却令穆斯韶有些呆愣。
一时间,咖啡浓郁的香气充满了整个房间,但房中的气氛却生生降至冰点曼哈顿南端下城,唐人街。
这原本是一条唐人街里非常不起眼的巷子。
几十年前,许多身无分文的中国人或为了逃避战火,或为了淘金赚钱糊口,漂洋过海来到幻想中的纽约城,却为生计所逼,最终汇聚到了这一个地方。
然而华人秉持着中国人向来的节俭美德,利用他们精明的头脑,在这纸醉金迷的曼哈顿创出了一片天地,成就了今天的唐人街。
不要看如今的唐人街光鲜亮丽,繁花似锦,只要是有点年纪的人都知道,这里曾是一片混乱的地狱。暴力,凶杀,血腥,器官买卖,黑市交易这里曾是一片连FBI都不愿意也不敢涉足的区域。在那样的年代里,众多华人黑帮在唐人街里横穿出世,摸爬滚打,最终合并为几个大帮派,隐入唐人街最深处这条非常不起眼的巷子DoyenStneet(多耶斯大街),那一片最为黑暗的地方。然而这些黑帮虽然逐渐隐匿,甚至不知所踪,然而却没有多少人知道,时至今日,这些帮派仍然掌控着整个唐人街。
而这几个帮派之中,最为著名,实力最强的就是幽影。如今的幽影,在老帮主的带领下,不断开拓疆土,到今天为止几乎掌控着大半条DoyenStneet以及大半个唐人街,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华人黑帮。
俗话说,富不过三代,这句话到了黑道似乎也很适用在经历了半个世纪的辉煌之后,幽影内部的问题不断积聚。
长老会之中勾心斗角,老帮主的四个徒弟包括其亲子红黄蓝白黑四支的领袖之间明争暗斗不断。老帮主很清楚,如果这一关过不去,那么幽影将会同其他消失在唐人街的帮派一样,或是被敌人消灭,或是自己分崩离析尽头,一栋充满肃穆之气的豪宅打开终年不开的大门,让一辆加长版的灰色林肯缓缓驶入。
宅子中,一个头发苍白的管家式人物走近书房,对着坐在摇椅上背对着门的人道:老爷,少主回来了。
注:DoyenStneet:唐人街的多耶斯大街(DoyenStneet)是一条非常狭窄的小巷,当年唐人街的黑帮分子就经常在这里发生激烈的冲突,后来这条大街就被称为「血腥之角」。
第五十三章
明堂是十年前出现在唐人街的新兴华人黑帮组织,组织头目至今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