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也是,宫越有点强迫症,见不得坑坑洼洼不平整的东西,非要纠正他啃指甲这个习惯。叶闪闪本来已经很久没有啃过指甲了,这一次因为脑子太乱,一时没有注意。
心情突然就好了起来,叶闪闪手指在嘴唇上捻了捻,然后飞快地把手背到身后藏起来,“好,不啃了不啃了。”他朝着宫越笑,唇红齿白,非常的好看。
宫越这才满意了。
想了想,叶闪闪问他,“你醒来就知道自己失忆了吧?感觉你一开始就没有准备告诉易斯特和管家大叔他们,你失去了记忆这件事,是因为怀疑吗?”所以醒来之后,才什么话都不说,只让人把他接回来。
“嗯。”
得到肯定答案,叶闪闪想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那你还记得我吗?”说着他用手指了指自己,而恰好,伸出来的指头正好就是之前啃指甲的那根。于是宫越的视线好巧不巧地,就落到坑坑洼洼的指甲上。
这一瞬间,宫越突然觉得,指节修长,皮肤白皙,指尖泛着淡红色——这样看下来,坑坑洼洼的指甲好像也不是那么难看。
不,我肯定是审美错乱了。
强行把视线移开,宫越看着叶闪闪有些忐忑的表情,难得有些迟疑。因为他明白,不管以后会不会恢复记忆,他都是宫越。但是对于叶闪闪来说,他已经不是那个认识了四年、相处了四年的宫越了。
可是,他现在需要叶闪闪的帮助。或许,他可以告诉叶闪闪,自己还隐隐记得一点和他相关的记忆……
转了转手指上套着的指环,宫越考虑再三之后,还是选择了否认,“我不记得你了。”
就算可能因此失去叶闪闪的帮助,他最终还是选择了不欺骗他。
对于这个答案,叶闪闪莫名地松了一口气,他还以为宫越会骗他说记得呢,对于自己金主,他还是很了解,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心机深沉的面瘫资本家。
“我猜你也不记得了。”觉得自己和宫越奠定了最基础的信任,叶闪闪的笑容轻松起来,伸手从旁边的桌子上面拿了个苹果,在手里抛了两下,眉眼粲然地看着坐在床上的男人,“看在你没有骗我的份上,我就大人大量地,原谅你之前一直试探我的行为吧,不过,不能有下次啊。”
没办法,就是这么大度。
“好。”
“那原因呢?”叶闪闪两下就切了块儿苹果,还很有童心地做成了小兔子的形状,递到宫越面前,对方迟疑了几秒才接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