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实际上,长衫男子只在乎自己手中的酒,喝得差不多随便说上两句话,说话的对象可以是一只妖,一个人,也可以是一棵树,一粒沙子,至于清河回不回答,回答什么,他也不在意。
这会儿,他又提着酒壶颤颤巍巍地往山上走去,“小师弟在西边的万鬼林,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去找他。”
话音落下,长衫男子已经回到原来的位置,往地上一趟,整个身体像是和天地融合在一起,四肢摊开,根本感觉不到他的任何气息。
……
万鬼林,顾名思义,与鬼有关。
大量的尸气聚集在这里,难免生出些恶鬼游魂,这些魂灵吸收不了多少能量,通常能残留的时间极其短暂,就像人死前的回光返照,但时间短并不代表它们就没有危险性,相反,这些恶鬼游魂更加具有攻击力,一旦碰上生人,便要吞噬起魂魄作为自身养料取用。
清河沿路走来,也碰到好几只,随手一掐法诀这些恶灵便消散于天地间。
越往森林深处,越多恶鬼游魂往他身边堆积,哪怕已经有无数同伴牺牲,依旧前仆后继地前行,被缠的久了,清河也渐渐失去耐心,直接凝聚出一个火球,在自己的身侧形成一道屏障,没有任何凄厉的嘶吼,一团团绿色的鬼火被扭曲地四分五裂,直接消散于天地之间。
整个过程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你的生命里太过旺盛,以至于让这里的鬼怪都失去理智,想着夺舍重生。”前面不久,躺着一个用落叶堆住半个身子的人,赫然是公仪林,他偏过头,眼睛在黑夜浅薄的月光下,显得幽暗深邃,“对它们来说,你就像是一个没穿衣服的仙女走在大街上,谁都想看上一眼。”
清河早就发现无论什么事到公仪林口中说出来,总有几分不正经。
公仪林自己似乎也认识到这个问题,“这个比喻好像有些不够恰当,毕竟我就不会,只有凡夫俗子才会瞧得上庸脂俗米分。”
清河冷笑一声:“沧澜国内的小镇上,不知是谁要喊着去看镇上的花魁一眼。”
以至于后来还念念不忘,觉得遗憾。
“我充其量只是去凑个热闹,”公仪林晃晃脑袋,抖落落在头发上面的几片落叶:“真正的花魁就算站在我面前,我也能坐怀不乱,毕竟,我好男色。”
最后四个字说得是斩钉截铁,一点犹豫都没有。
“这算是你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清河淡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