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伯爷的双眼过于明亮,沈瑄看得有趣,将两人的赏赐都给了他。
“十二郎收着吧。”
赏赐的主因在孟清和,但国公和一等伯的级别之差,在赏赐的厚薄程度上仍有显著对比。
“都给我?”
“恩。”沈瑄起身,随手拿起一枚方形的银锭,掂了掂,“金银倒还罢了,布帛宝钞可给母亲送去。此次北征归来,十二郎有意,可将母亲请到府中奉养。”
府中?
国公府还是伯爵府?
合上箱盖,孟清和聪明的将疑问咽回肚子里。
沈瑄是北京镇守,他也将在北京长居,将孟王氏接到城内奉养应是可行。
不比金陵之远,也不比大宁是边塞之地,天子早晚要迁都,先一步将家人迁到城中也是表明态度,坚决拥护天子迁都的决议,誓死抱大腿。
孟清义是北京兵马司指挥,不管事,偶尔也要到衙门里露个面。五姐的夫家就在城中,举家迁入,嫂子也应当高兴。
只不过,奉养孟王氏还需要同孟清义商量。八哥不在了,九哥就成了顶门的“长子”。依照世俗礼法,奉养寡母,当以他为先。
如果将孟王氏接到伯府,又不提前说一声,知道的,当是孟清和的孝心,不知道的,难免会有微词。
孟清和不在乎世人怎么说自己,但他在乎孟清义。他和国公爷注定没朋友,不能让九哥也少了帮扶。
“这件事,我还要同九哥商量。”孟清和道,“国公爷的心意,我领了。”
沈瑄没有多言,又取出两张房契,“给母亲的孝敬。“
拿起房契,看着上面记录的地点,孟伯爷的表情有些崩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