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昨天打了比赛才会做那个梦,林熙和你要坚定,不能再碰枪了,你是林熙和,不是格兰西姆。”
将头发吹干,他便穿上运动服出门晨跑了,似乎是出于某种不甘,禁赛后他仍旧保持着每日锻炼的习惯,无论晚上休息得多晚,早上总会准时醒来。
清晨空气还不错,林熙和照常沿着小路朝公园的方向跑,他戴着耳机也没听见身后哒哒的脚步声,但却感觉到身边多了什么东西。
他转头看过去,一只灰白色的狗正好跑到他身旁,棕黑色的眼睛看了他一眼,懒懒地打了个哈欠。
那是一只半人高的阿富汗猎犬,毛发十分长,柔顺而厚实,体型充满健硕的美感,披肩长发随风飞扬,就像一个英姿飒爽的男人。
林熙和人生26年载从未见过如此帅的狗,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这只狗比自己还帅!
除了生存竞技和甜食,林熙和还是个狗奴。他养过很多很多只狗,但在欧佩拉去世后,就再没养过任何宠物。
可这不妨碍他的喜爱之情!!
他弯下腰问道,“你也出来晨跑吗?”
大狗看了他一眼,舌头舔了舔继续往前跑,虽说是跑,可速度始终和林熙和相同,林熙和看着它柔顺的毛发心里痒痒的。
“我可以摸摸你的毛吗?”
问完见它没什么反应,林熙和便迫不及待地伸出手,当那柔软细腻的触感从指尖传来时,那种从心底升起的满足感让他笑得像个傻子。
“华夫。”
大狗停下来,林熙和也跟着回头看,迟喻穿着运动服跑过来,“早,林老师。”
林熙和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又见到了迟喻,“早,这是你的狗?”
“恩,带他出来放风。”迟喻摸了摸它的头,大狗舒服地仰起头,把头顶灰棕色的毛给他摸。
林熙和眼巴巴地看着,恨不得把狗头一把揉进怀里,“你们打算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