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熠呼吸一窒,然而容眠又很认真地喊了一次他的名字。
“钟熠。”
他说,“我没有刚出生时候的记忆了,但是云叔说,我的预估年龄换算成人类的年龄,应该是22岁左右。”
“只不过我们在可以化形之后,寿命的长短和衰老的速度就会变得人类一样。”
容眠说,“所以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是可以一直陪你很久很久的。”
“我很爱干净,人形的时候每天都会洗澡,猫形的时候也会把毛发都梳理得很好。”
容眠想了想,又很认真地说,“我的猫形体重有七斤,虽然不是很强壮,但是我打架很厉害,我可以挠秃比我壮好几斤的公猫。”
“所以我可以保护好你。”
容眠说。
“我会抓鸟和抓鱼,还有飞虫和蝴蝶。”
容眠耐心地继续补充道,“虽然我赚的钱没有你多,但是我已经攒下一些了,如果有一天你不想拍戏了,我就把我一半的存款给云叔,剩下的全都给你,咱们可以一起去海边住。”
“我现在已经会煎香肠,培根,鸡蛋还有煮西兰花了,馄饨我还不会包,但是我可以学。”
容眠说,“我还可以天天抓鱼给你吃,不会让你饿肚子的。”
然后钟熠就看着容眠的表情呆滞了一瞬,那明显是一副突然忘词的神情。
“……为了拍这部戏,我还特地去学了人类的化学和数学知识。”
容眠开始艰难地绞尽脑汁,“虽然数学对我而言有一些难,但是我会背元素周期表的前三行,还知道一些简单的化学式反应式……”
容眠就这样笨拙地,一个一个地开始列举起来自己身上的长处,像是孔雀开屏一样,对着钟熠炫耀着自己身上每一根漂亮的羽毛。
钟熠一时间完全反应不过来他在干什么。
然后容眠又说:“云叔说,人类在求爱的时候,都很喜欢用玫瑰花来表示爱意。”
“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一闻到这种花的气味,鼻子就会很痒,会一直打喷嚏。”
容眠说,“所以我想送你一些别的东西。”
没有鲜花可以送的容眠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环状的东西,他小心地捧在手心里,然后抬起了眼,安静地盯着钟熠的脸看。
不是戒指,是项圈。
钟熠认得出这个铃铛项圈,就是在自己毕生难忘的三十岁生日那天,容眠坐在酒店的床上,带在脖子上的那个项圈。
容眠当时想让钟熠来当自己的主人的。
可是现在看来,主人有可能并不是一个最恰当的角色。
因为主人听起来更像是一个支配者或者控制者,而钟熠从来都是以一个平等的姿态和角度来对待自己的。
他从来都不会要求或者命令自己,会耐心的询问自己的意见,他温柔而别扭,却从始至终都在尊重并关怀着自己。
容眠觉得成为伴侣更适合于他和钟熠现在的情况,因为这是一个对等的,羁绊更深的,而且更加亲密的关系。
“我很喜欢你。”
容眠说,“虽然我已经和你说过很多遍了,但是我现在想再和你说一遍,以后我也会继续对你说很多很多遍。”
容眠低下头,看向了自己手里的项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