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六几乎要以为掌柜迷上了芦洲居士的作品……
不知怎么的,原本也很喜欢芦洲居士的重六现在却不那么喜欢了……
回到客栈,跟朱乙一起忙活了一阵。正把摊了一桌被啃剩下的鸡骨头扫进木桶里,忽然听到掌柜唤他,“六儿~~~”重六忙扔下手里的抹布跑到柜台跟前,“东家!”
“打听得怎么样了啊?”掌柜心不在焉地翻看着账本。
重六把仍旧揣在怀里的戏本子拿出来,“还是……没打听到……说的都对不上,显然去递稿子的都不是他本人。”
“原来也有你打听不到的人,看来这芦洲的水很深呐。”掌柜揶揄道。
重六摘了头上的麻布帽子,有点不好意思地抓在手里,“我一个当跑堂的,当然要勤扫听着点啊……”
“行了,如果暂时找不到他,也不必强求。你今天晚上帮我跑个腿,去铜匠那里把东西取回来。”
啊,十天之期已经到了!
“您不跟着去?”重六道,“可是我自己去的话……可能要的时间会有点长,要明天才回得来了……”
掌柜笑得神秘,“你今晚打烊后先来我房里,我教给你怎么抄近路。”
重六眨巴了两下眼睛,“教我?”
“是啊,很简单的。你人也机灵,用不了半柱香就能学会。”掌柜稍稍凑近了重六,认真看着他的眼睛,“就看你……敢不敢学了。”
重六稻米般点头,“学啊!我想学!”
掌柜满意地微笑着,忽然伸手,轻轻拂过重六的脸颊。
重六的脸哄地一下,如煮熟的螃蟹般热烘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