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初中午上完课便跟着程昱一起出了门。他今天穿了九分裤和低帮鞋,露出一点纤细的脚踝,刘海全部弄起来,露出了额头,清爽俊美又乖巧干净,连宿管阿姨都忍不住给他塞了两颗奶糖。
于是他一路含着奶糖抵达了目的地,进去之后,只见里面的大厅富丽堂皇,也不知到底用了多少盏灯才把厅内每一片地方都照的这么亮,地砖也亮的可以当镜子。服务生走过来把他们领到贵宾电梯,恭恭敬敬地做了请的动作,待电梯升到顶楼,感觉上面似乎比底层大厅布置的更加富丽。
但真正奢华的东西唐浩初在上个世界都见识过了,这个世界的经济发展还比上个世界倒退了二十年,再怎么富丽,也不过是泛泛。所以唐浩初一脸淡然地跟着程昱过去,那边的沙发上已经坐了好几个人,刚一走近,其中一个脑袋上戴头巾的青年就第一个站了起来。
另一个非常高大的青年也站了起来,并且不等程昱介绍就开口道:“你就是浩浩吗?你好,我叫林封,是程昱的发小,经常听他提起你,很高兴能认识你!”
林封不仅笑得一脸热情,还非常亲切地喊了浩浩,——这个称呼倒不是他自作主张或者故作亲近,而是因为程昱跟他提起唐浩初的时候就这么叫,听多了也就脱口而出了。
于是程昱有一丢丢心虚,忙转头看了看唐浩初的反应。只见少年皱了皱眉,似乎有点难以消化林封的热情,半响才用那种开政治首脑会议一般严肃的表情说了两个字:“您好。”
林封忍不住噗一声笑出来,“怪不得整天听程子夸,浩浩真的太可爱了!”
说着想要伸手摸摸唐浩初的头发,然而被唐浩初躲开了。但林封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只举了举手表示自己不是坏人,还顺道给唐浩初抛了几个桃花眼。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林封和程昱果然不愧是发小,几乎是一个德性,又自来熟又会炒气氛。林封被程昱毫不客气地推到了一边,那个脑袋上戴头巾的青年终于找到机会说话:“你好,我叫许之续,我看过你在交流会上的视频,超级厉害!”
他看着唐浩初的眼神里都带着些崇拜,“像你们这种学霸,智商都是160以上吧?我想知道高智商是怎样的体验啊?能不能跟我握个手合个影,等你成了医学家或者科学家我还能显摆一下……”
科学家总会显得比较清贵,不管家里是有权的有钱的还是混黑的,都会对读书人尊崇和敬重。可惜许子续也被程昱毫不客气地推到一边,转回头看唐浩初的时候,程昱的表情却变得非常温和:“来,浩初,坐这里。”
沙发很软,坐在上面还一弹一弹的,非常舒服,靠墙的点歌屏已经在播歌了,但因为人还没齐,所以唱歌的是会所里专门负责陪唱的美女侍者。待唐浩初和程昱落座,站在旁边的另两个漂亮的侍者立即过来给他们倒果汁饮料,然后在看到唐浩初的时候微微一愣。
面容精致无暇,气质非凡夺目,绝对难得一见,这样好看的少年,就算不是来这里的客人,她们也愿意为他服务。倒果汁的手无意中越靠越近,一不小心碰到了唐浩初的肩,却在这时被程昱一把挥开。
“喂,动作规矩点!”
面对程昱面带愠怒的脸,美女侍者有点儿傻眼。规矩点这三个字一般都是她们跟客人说才对,还从来没有客人反过要她们规矩点的。我是正经的服务生好吗,我们也要面子的好吗?
唐浩初随即转头看了看女侍者,又看了看程昱,问:“这是什么地方啊?”
嗓音轻轻软软,清澈的眼眸里似乎隐隐有一丝茫然和不安,程昱顿时觉得心里一软,便朝唐浩初又凑近了一点,用诱哄的语气说:“就是个吃饭唱歌的地方,很好玩的,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