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初迅速思考起来。他知道自己是被绑架了,不过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毕竟身为一个人人眼里娇生惯养的富二代,他目前唯一做的事就是学习,还不曾接触家里的生意,所以把他绑来无非是要威胁他的家人,想用他换什么东西。
身下的地面粗糙不平,空气潮湿阴冷,周围很静,静到自己的呼吸声都无比清晰。可能是认为他年纪小跑不了,所以绑匪只给他绑了手,挣了挣手上的绳子,发现是那种最结实的登山绳,绳子另一头则扣在一个铁柱上,——因为挣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
身上的手机被拿走了,右手带的内置了定位器的手环也被扔掉了,连脖子上的平安玉牌都不见了,只有左手上红绳穿的小金珠还在。大概这孤零零的一颗太不起眼,绑匪觉得不存在什么威胁。
然而这颗金珠不是饰品,是唐浩初又一个小发明,拧开后可以变成一个异常锋利的刀片。
这种的小发明对脑域异能者来说非常简单,而随身携带武器是唐浩初在末世时就养成的习惯。唐浩初努力转动手腕,将刀片拧开,然后一点点割手上的绳子,却在快割开的时候隐隐听到了脚步声和说话声。
他立刻停下动作,恢复成早先睡着的姿势,听见说话声越来越近,是一个音色低哑且英文不太娴熟的年轻男人。
“怎么还不醒,该不会你把剂量配错了?这小孩的命现在还有用,你可别给我出什么岔子。”
“不可能,我就算闭着眼也不会配错,”另一道男声比较粗犷,发音带着浓浓的伦敦腔,“一定是你们东方小孩太娇气,连一点迷药都受不住,我去看看。”
他说着便走到了唐浩初身前。
唐浩初把呼吸放轻放缓,假装还没有醒,感觉对方扯开了他眼上的黑布,检查了一下他的呼吸和心跳,继而向那个英文不太娴熟的人下定了他只是在睡的结论。
讲完这话,男人似乎就要离开了,唐浩初刚要松一口气,右脚却被抓住了。
被带上车之前他右脚上的鞋子就因挣扎而松开,并于颠簸中掉到了车里,早上转移到这个仓库时,连袜子也蹭掉了,所以这只脚是光着的。本来要起身离开的男人注意力一转,被那只脚吸引了视线。
这个受雇于黎霖的男人算是个专业绑匪,做过多次绑架案,不会无故撕票,亦没有折磨人的习惯,却有个奇怪的隐癖,——恋足癖。他知道眼前的小孩长得非常好看,但没想到他能从头好看到脚趾,赤着的脚骨骼分明,精致秀气,白得晶莹通透,找不到半点瑕疵,依稀可见上面的血管。五只粉嫩的脚趾乖巧地并排排着,极其圆润可爱。
虽见过那么多美人的脚,却轻易被眼前的脚夺了心神。男人的大手就像冰冷粘腻的蛇在少年的脚背抚过,又在脚踝细细摸了一圈。
说不出的排斥和恶心感涌上唐浩初的大脑,随即装作刚醒来的样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瑟缩着把脚蜷了回去,一边继续在背后割绳子一边用有些害怕又懵懂的表情问眼前的男人,“叔叔,这是哪里?”
长着络腮胡的男人顿了一下,竟极力温和地冲唐浩初笑了笑,哄道“这是惩罚游戏屋,你乖一点,过几天就能平安回家了。”
说完再次伸出手去摸他的脚,并攥住了他的脚踝。那奶白色的皮肤被冷风吹得有些发红,似涂了一层粉,颜色就像是早春白里透粉的桃花,就等人来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