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溪水寒冷,旷野的寒风无孔不钻,武昕森把上身脱下的长袍和衬袍穿上,才去解下身的 甲、护膝和绔 。他照旧用沾水的布拭去血迹,检查伤口,该包扎的地方简单包扎一下,而后将绔 重新穿上。
粗略的清洗过后,武昕森缓缓站起身,他身上的衣袍松松垮垮,一边的衣袖很长,被风鼓动,一边的衣袖缺失,露出殷红的衬袍窄袖。
衬袍本是白色,那殷红色是血液染就。
武昕森朝坐骑走去,他脚步很慢,步履蹒跚,他走至马身旁,坐下身子,抬手摸了摸马儿温暖的脖子,用沙哑的声音安抚它。
他谙熟马的性情,一番安抚后,他才检查马儿被砍伤的马腿,并且清洗伤口上的污泥,进行包扎。
忙完这些事,天边飘来几片晚霞,武昕森的眼皮也已经沉重得快睁不开,黄昏的风越发的强劲且寒冷,武昕森挨靠着马躺下,牲畜体表散发出热气,勉强能提供给他些许暖意。
一人一马相伴,在水畔的枯草丛中睡去。
无遮无拦,夜里风声呼啸,寒气入梦。
武昕森有着十分强健的体魄,要是换做寻常人,这一睡,只怕是再也醒不来。
睡梦里,武昕森仿佛回到了八年前一个同样寒冷、伤痛且疲倦的夜晚,那是岐城突围后发生的事,他和齐王身负重伤,强行赶路,夜宿在山野荒宅里。
那夜倾盆大雨,天气又冷又潮,让伤病的人越发煎熬,因潮湿而艰难燃烧的柴火,火焰弱小,几欲熄灭,在微弱的火光中,武昕森为齐王换药。
齐王的乌发凌乱披洒在肩,伤痛使得他的精神萎靡,再无平素的矜傲与尊贵。他身上有数处创伤,最严重的一处位于背部,那是处深达骨头的箭伤。
箭矢已被挖出,但日后仍会在肉体上留下永不磨灭的伤痕,而此时从伤处传递出的痛楚钻入骨髓、心魄,正在侵蚀齐王的神智。
冷汗渗透齐王的背,沾湿发丝,他一只手抓住武昕森的手臂,哪怕他已疼得意识不清,仍死死咬住牙关,不肯发出一声悲鸣,他在抗拒本能。
齐王从小在锦衣玉食中长大,不像武昕森这类武夫自幼在军中摸爬滚打,皮糙肉实,虽说如此,他有过人的勇气与毅力。
在战场上,齐王英勇而无畏,有多少次血染衣袍,他始终不下战场,与将士并肩作战至精疲力尽。
武昕森手中拿着一瓶清洗疮口的药水,他低头看向齐王背部的箭疮,他用齿咬去瓶口木塞,低语:“殿下要是疼得受不住,可以咬我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