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觉得,这是他能想象到的最完美的生活。
可惜。
晚饭的时候,诺欧对艾斯说:“佐治亚骑士团的团长明天会来训练营,你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明天跟我一起去吧。”
格林家族的水系魔法师还在路上,艾斯脸上的伤疤还是原来的样子,但他胸口的伤口已经完全好了,只留下一道浅粉色的痕迹,摸上去也还有些凹凸不平。但也完全不影响行动,甚至是练剑。
诺欧还给艾斯找来了祛疤的膏药,让艾斯每天用着。但那个膏药大约是给女士的,带着淡淡的香气,能在身上留一天。艾斯用了一次后,死活不肯再用,美曰其名:“身上有道疤,比较有男子汉的气概。”诺欧也拿他没办法。
艾斯哀叹一声。
如今,艾斯跟诺欧很熟了,在他面前,也不怎么伪装自己的想法。
艾斯:“能不能不去?”
诺欧:“你前两天不是还说,就算参加明年的试炼,你都要加入佐治亚骑士团吗?罗斯大骑士长没有没有权限,只有骑士团的团长才能破格把你招进去。”
艾斯用刀叉把牛排切了十几个小块,“我改变主意了。”
诺欧:“多给自己留条路不好吗?虽然你想去帝都做学者,但是这不妨碍你参加佐治亚骑士团。几年后,万一你改变主意了,还可以继承诺依曼子爵的爵位。现在,帝都可是越来越吝啬赐予平民爵位,最多的也只是骑士爵位。”
骑士,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骑士团考核的剑士,他们剑术出类拔萃,礼仪无可挑剔,被称为荣誉骑士;另一种是大贵族,甚至是陛下赐下的爵位,骑士爵位,终生制,不可世袭,但也属于真正的贵族了。后者,在活着的时候,也会拥有自己的封地、庄园,可以向封地上的臣民收取税款。
艾斯:“你不懂。”
“我是不懂你的想法。”诺欧挑了挑眉,道:“但是,明天去佐治亚骑士团的训练营,你可不能摸鱼。吃完饭后,我们一起去剑房练剑。”
艾斯:……
艾斯:“我不想去,但是我也不会让骑士团的人把我筛选下来。我去不去,和他们要不要我,可是两回事。”
诺欧心情很好地把牛排吃完,“我知道。但是,你快一个月没有摸过剑了,手都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