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刚好对现在的几个电影都十分不满,她决定找电影公司,定制一个电影,由她投资,剧本也由她定。
默片时代的投资不是很高,全剧演员的服装和许多道具也都可以由emma直接提供赞助,拍摄成本可以比普通电影要省一点。
刘嘉找到迈克尔的电影公司,公司老板得知刘嘉要拍定制片,表示只要钱到位,一切好说,先问她对班底有没有要求,谁演主角,谁当导演……刘嘉对20年代的明星基本不认识,就只指定了迈克尔。
“迈克尔是负责拍的,他说想要哪个演员,能请来的就用。”刘嘉充分表达出“有钱随便花”的富婆气势。
老板带着刘嘉去找迈克尔的时候,这位日后拍出《卡萨布兰卡》的大导演,现在的主要工作还是半导演半演员,隔老远,就能听见他在片场里的声音。
他对刚刚的一个镜头不满意,正冲着搭档大喊大叫,不仅如此,他还教导演做事。
导演也不是软柿子,双方对掐了几句,直到老板出现,才各自闭嘴。
“哦,我亲爱的emma,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刚才还在咆哮的迈克尔看见刘嘉,态度一下子变得很好,在之前的沃子爵城堡服装秀中,他与刘嘉合作非常愉快,刘嘉是他见过的要求比他还要多的人,没有之一。
刘嘉笑着说:“来找你们公司谈点事情。”
老板对导演说:“你们先拍下一场,我找迈克尔有事。”
回到办公室,迈克尔听说刘嘉要拍定制剧,只有一个构思,没有已完结的原著小说,也没有已经写好的剧本,甚至连大纲都没有。
“那,你想好要拍什么内容了吗?”迈克尔觉得刘嘉可能只是一时冲动,忽然想过把瘾。
商人投资艺术已经不是新鲜事,投一部电影火了之后的收益,比一件一件卖衣服卖口红要快。
当然,亏得也更快。
迈克尔决定劝劝她:“拍电影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我知道。”刘嘉对他说,“我会找作者写剧本的,我现在的初步计划是写一个华人探案的故事。”
“华人探案?能写好吗?”迈克尔从来没见过华人探案是什么样的。
刘嘉解释道:“荷兰人高佩罗写的《狄仁杰探案》就很不错,不过狄仁杰是唐朝的事情,离现在太远,在法国找不到合适的道具和拍摄地点,所以,咱们可以拍近代的,美国夏威夷就有很多华裔警探,能力非常强,还上了好几回报纸呢。”
“对啊,侦探小说里都不能出现中国人角色了,可见这个角色设定已经无聊到了什么地步。如果一个一看就是坏人的人,结果居然是好人,这个反转比起露面就直接剧透,要有意思多了。至于反派嘛……英国人就很好嘛。
福尔摩斯已经深入人心,叼个烟斗戴个大帽子出来的就是侦探人设,观众也早就看腻了,让中国人做警探,让英国人当反派,这不是挺好。”
迈克尔还是很犹豫,毕竟英国也是一个很大的市场,他不希望因此把英国市场给丢了。
他把顾虑告诉刘嘉,刘嘉笑笑:“放心,现在英国的各个殖民地都在闹独立,拍英国人当反派,对电影销量也有帮助。殖民地的人口数量比英国本土人多多了,再说,我相信爱尔兰和苏格兰那边也会有销量的。”
迈克尔从来没见过哪位女士对国际□□势这么清楚,他实在无法反驳,便对刘嘉说:“那就等剧本完成,我们再一起讨论。”
刘嘉的出版社手中有许多投稿的作者联系方式,其中有一些作者写的故事挺不错,过稿了。
刘嘉让编辑与写探案写得比较出色的几个作者联系,问他们是否愿意写剧本。
第一个积极响应的居然是个英国人,他结婚后,就定居在法国。
刘嘉把自己想要的故事,以及反派的人设说给他听,他一点都不反感,只关心最后能拿到多少稿酬。
在刘嘉委婉的向他询问,写英国人当反派,他会不会有什么不适,或者写不下去的时候,他马上回答:“没有任何问题。”
可惜试稿之后,刘嘉看了他的文字,可能因为他是英国人的缘故,使用法语写作实在有些难为他。
“信”和“达”差强人意,离“雅”的距离比较遥远,遣词造句颇有一种中国大学生考四六级的时候做翻译题的味道。
又找了几个人,写得也不是那个味儿。
刘嘉要主编赶紧把人找到,主编和手下的编辑们把自己的关系网张到最大,找来的人被连毙十几个之后,终于,主编也感受到设计部门同事头秃的感觉了。
就在他为自己所剩无几的头发默哀时,转机出现了,通过层层关系,他找到了莫里斯·勒布朗,上门求他写。
“我刚刚连载完,想休息一会儿。”
“哦,求您了,看在上帝的份上,只要三万字就可以。”
“三万字……那要写一个月,我没法休息了。”莫里斯·勒布朗继续拒绝。
当刘嘉再次向主编询问找人的结果时,主编灰心丧心地告诉她没有找到人,以及告诉她莫里斯的事情。
“莫里斯·勒布朗?那是谁?”刘嘉对这个名字很陌生,她知道莫里哀,不知道莫里斯。
“他写的《亚森·罗平探案集》,非常好看!销量非常高。”
“啊!是他写的啊!”刘嘉知道亚森罗平这个名字,因为名侦探柯南里的怪盗基德就自称“平成的亚森罗宾”,当然,后面改了年号还没画完,于是基德的名号也与时俱进,叫“令和的魔术师”。
刘嘉只看过亚森·罗平的简介,但是她喜欢怪德基德。
十九世纪的怪盗基德,想想就很有趣。
刘嘉专门挑了《亚森·罗平智斗福尔摩斯》去看,看完后,她下定决心,一定要让莫里斯来写这个剧本。
对于怎么黑英国人,他很有一套。
“嗯,这件事,我找人想办法。”
刘嘉找到当初忽悠莫里斯写了十篇的杂志发行者彼耶·拉飞特,以商业合作为诱饵,对他说:“合作的条件可以给你最优厚的,不过你得说服莫里斯写这篇剧本。”
当初莫里斯是个纯纯的文学青年,只想写纯文学,不想写狗血俗套的商业稿,是拉飞特,让他答应写了第一篇。
纯情文学青年第一篇就让主角入狱,压根就不想写后面。
可是,拉飞特非得让他第二篇就让主角在狱中当老大,遥控指挥外面的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