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朗颂的心一点点的往下沉,他轻声呢喃道:“弟弟……”
孙谚识一点也没看出朗颂的异样,还郑重地重复:“嗯,弟弟。”
“嗯,”朗颂低头抿了抿嘴,干涩地说了一句“我走了”,匆匆下了楼。
孙谚识和朗月占着朗颂的床又睡了会儿,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才起床。
吃完早餐,孙谚识收到朗颂发来的消息,叮嘱他手上的擦伤要再去卫生院上一次药。
孙谚识莞尔一笑,朗颂的成熟、细心、体贴,让人总是忽略掉他的年龄。他想了想,把朗月捞进怀里,教朗月比“OK”的手势,两人比划了一番,拍了张照片发了过去。
朗颂看着照片中举手比着OK的两人,嘴角的笑容怎么都压不住。
小河端着盘子从旁经过,又退回一步偏头去看朗颂的手机,坏坏地打趣道:“恋爱了?”
朗颂不自在地收起手机,手搭在小河的后脖颈上迫使他转头,说道:“土豆丝你自己切?”
“别别别,颂哥,颂爷,帮我!”
孙谚识发完照片就带着朗月溜达着去了社区卫生院,隔着几米看到雷斌手里拿着两盒药从卫生院走了出来。
雷斌没看到他,径直穿过了马路。
孙谚识却看的很清楚,雷斌眼眶、嘴角青紫,颧骨的地方有一道划伤,行走起来似乎也不是很利索。
怎么回事?昨天在派出所的时候雷斌脸上没这么多伤,走路也昂首阔步很正常。
脑中灵光一闪,孙谚识猛然想起朗颂嘴角的伤。
昨天他被揍得恍恍惚惚的,但并没有失去意识,他明明记得朗颂赶去之后一直压着雷斌打,不曾吃到半点亏,怎么脸上突然多了块青紫?为什么雷斌脸上冷不丁多了几处伤?
孙谚识早上就半信半疑,这会儿算是明白过来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差点气笑了,想马上给朗颂打个电话过去问问,但转念一想又忍住了。
晚上,孙谚识带着朗月去朗颂当学徒的聚源楼吃晚饭。他来的次数太多,和老板已经很熟,有时来得巧还能跟着朗颂蹭一顿员工餐吃。
他今天故意在朗颂最忙的时间去,给朗月点了一盘她最喜欢的可乐鸡翅,让她慢慢啃。他吃完饭就一手托着腮,不动声色地观察朗颂。
小河把一托盘堆着高耸的餐碟交给朗颂,他接过时明显往下沉了沉。
有个客人喝多了,手臂一伸撞到了朗颂的后腰,他瑟缩了一下,眉心不禁皱了起来。
今天气温偏高,店里也是忙得热火朝天,朗颂大汗淋漓,身上却穿着一件长袖连帽衫不肯脱。
孙谚识哼笑一声,对朗月说:“我们都被你哥给骗了。”
朗月歪头,看懂了“你哥”的唇语,她以为谚爸爸在夸哥哥,裹了一圈酱的小嘴一咧,笑嘻嘻地不住点头。
孙谚识跟着笑:“乖宝,再等等,就快能听到这个世界的美好了。”当然,还有很多不美好。他轻轻地弹了一下朗月的额头,“但你可以不用怕,你有两个男人保护你。”
吃完饭,孙谚识带着朗月先回家,朗颂擦擦手送他们到门口,叮嘱道:“骑车小心。”
孙谚识往他的腰瞄了一眼,问道:“你腰怎么了,刚才看你腰椎好像不利索。”
一点慌张从朗颂的眼底一闪而过,他眨了眨眼,道:“今天太忙了,腰有点酸。”
孙谚识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没再说什么,载着朗月走了。
待孙谚识和朗月完全消失在长街霓虹之中,朗颂才忍不住“嘶”了一声,揉了揉灼痛发麻的后腰。
咬着牙强忍到九点终于下了班,朗颂骑着小电驴回了蓝楹巷,店门已经关了,雨搭下边的白炽灯开着。朗颂抬头看了一眼绕着灯泡扑闪的飞蛾,不禁笑了笑。
他打开店门把小电驴拖进了屋,刚迈进院子,脚步不由得一顿,因为孙谚识正倚着厨房的门框懒洋洋地坐着,嘴里还叼着根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