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音未落,一条手臂霸道地横过来,林潮生被迫抬起下巴,吓得他瞬间睁圆了眼睛。
陆辰风虽然强势地做出一个拥抱的姿势,但绕到林潮生耳侧的那只手却不敢造次,规矩地虚拢成拳抵着帐篷底面。
气息是乱的,陆辰风加深呼吸,嗓音不稳地开口:“林潮生,我等不了了。”
他忐忑而又焦急地宣布:“我现在就要当你男朋友。”
三十二岁的大男人,明明擅长未雨绸缪,若不是正值深夜,急切的表情,幼稚的口吻,僵硬的动作,被人听去看去,还以为这是个未经世面的青涩少年。
陆辰风紧张,林潮生当然也好不到哪儿去,他可舍不得让对方多等一分一秒,立刻应道:“行啊。”
他说:“当多久都可以。”
就着这个蹩脚别扭的姿势,两人竟也闭眼睡到自然醒。天色未明,浓黑的夜幕隐隐染上一层浅灰,黎明在即。
陆辰风提议,一起去大花甸等待日出。
“男朋友”三个字似乎自带一种难以言说的魔力,林潮生折叠被单时想到会笑,喝水时在笑,刷牙时还在笑,甚至连吃药时也在不停地忍笑。
陆辰风同样因“男朋友”的身份,无所顾忌地缠住林潮生的手,抓紧就不肯再松开,走路的姿态光明正大。
眼中的颜色是深沉的墨蓝,沿溪流而上,草垛间有清脆的鸟鸣。林潮生走在前面,陆辰风端着相机跟拍,他的摄影技术确实拿得出手,抓拍到许多令林潮生满意的照片。
天空蒙亮,阳光在云层后方蓄势待发,陆辰风背了一段林潮生,红日初升时,他们已经置身大花甸中。
绿意遍野,漫谷的花海色彩鲜明,大多为杜鹃、山茶、芍药和龙爪,其间点缀着几垛木茼蒿和薰衣草。
花瓣盛着熹微晨光,风一吹,寒气凝成的露珠滴落草地,林潮生往晨色更深处迈步,身上浸着诱人的花香。
春日的山峦是苍翠的青色,云团疏散,天地一刹明亮,大小不一的湖泊、水潭,像珠宝盒里名贵的钻石,粼闪着耀眼的光芒。
陆辰风拍完这一幕景,低下手腕时,身后的林潮生在唤:“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