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斯人不归

太阳出来了,街道渐次热闹了起来。

菱粉糕、煎白肠、炒鳝面、花生担子、河鲜冰碗,酸苦甘辛咸;鸡贩子、补锅匠、地理先生、磨刀的、捏面娃娃的,嘈乱喧闹吵,共同凑成了个人间烟火的模样。

茶楼借了老板探亲回乡的名义,宣布暂时挂牌歇业。刚回到现世的十几人不约而同地缩在了茶楼二楼的包房之中,透过格窗打量着凡间诸象。

面对蛮荒中的怪物异兽,他们司空见惯且游刃有余,然而大家已许久没见过这样多的人了,简直是不知所措,个个都觉得自己像是从山林中误闯入尘世的野兽,自惭形秽,仿佛自己长出了无形的爪牙和长毛。

所谓到乡翻似烂柯人,不外如是。

所有人中,唯有徐行之在虚假的尘世里度过了十三载。尽管十三年来看到的是满街幻影,但总归是聊胜于无,不至于让他对眼前的一切有所畏惧。

徐行之细心地拉上了二楼所有包房的竹窗帘,只教他们先听着尘世之音,渐渐习惯,而他自己领着周望,单独挑了一间向阳的包房,趴在窗边,取了几样从老板那儿兑来的银钱,先教她认俗世的钱,又向她介绍这条街上的小吃和各样新鲜玩意儿。

周望双目乌溜溜地四下转着,像是跑进街市来的小鹿,所见一切皆是新鲜奇景,斜对角扎纸鸢的小摊,她足足盯着看了小半个时辰,直到它逐渐脱胎,露出了个竹骨银鸾的模样。

徐行之问她:“喜欢?”

周望答非所问:“干娘给我缝过一个有花有草的小布袋,用几股线缠着,告诉我这个叫做风筝,牵着线便能飞上天。从搓线到做成,他足足用了半个月。”

徐行之默然。

周望托腮看向对面,缓声道:“其实风筝并不算很好玩,我放了一个下午就玩腻了。但是干娘看我玩得开心,第二日又把风筝取出来给我。因此每天我练过功法后,都会牵着线到外面跑一跑。从四岁到九岁,我放了五年。”

“还在吗?”徐行之问。

周望自怀里掏出一只小小的布口袋,上面破了一个无法弥补的大口子,大概这就是它无法继续放下去的原因了。

上面不只有用植物汁液染色的线纺就的花和草,还有蹲在花草里的小女孩。如果它是照着周望小时候的样子细描的话,的确需要半个月才能绣出来。

周望仰望炫目的日冕,闭上了眼睛。

她眼前浮现出一片淡红色,渐渐地幻化成了一个苍白的、只有二十岁的凡人青年影像。

他第一次看她放风筝时,茕茕孑孑地站在塔前,拍着手期期艾艾地对在前方飞奔的小女孩儿喊:“阿望,飞。飞。”

后来,女孩她长大了,生出翅膀,飞出了蛮荒,去了没有他的地方。

徐行之没有说话,只伸出右臂,拿木手把周望的脑袋往下压了压。

长久视日,徐行之怕伤了她的眼睛。

陶闲用一身血肉,换来了徐行之的右臂,让徐行之不至于变得更破烂,但他却半分喜悦也无。仅有的一线希望虽说是寄托在孟重光身上,也实在渺茫。

然而,既然已回到现世,有些事他们也不得不考虑着去做了。

他正出神想着,便听一声惨叫自侧墙边传来。

一听那声音,徐行之便反应过来,刷拉一把扯上竹帘,方才转头,扬声喊:“过来吧。拉上了。”

过了好半天,周北南才捂着左手一脸痛苦地穿墙而过,过来后也不客气,张嘴就骂:“别人包房里都拉着帘,怎么就你这里有太阳?!”

徐行之自窗台跃下:“谁让你看都不看就往里进。”

说着,他来到周北南身前,扬扬下巴:“……手,让我看看。”

周北南拿右手护住左手,轰他:“滚滚滚,恶不恶心。”

徐行之二话不说,一折扇敲上了他的右手手背。

周北南被敲得愣了神,右手一松,徐行之拿“闲笔”将他的左手手掌挑起,勾至面前,一眼看过去,眉头便蹙了起来:“小陆!”

周北南在见到阳光后躲得倒快,但左手手背还是被阳光炙伤了一大片,好在陆御九隔着老远便听到他大呼小叫,又听到徐行之叫他,很快赶了过来,捉起周北南的手,帮助他疗愈灵体。

周北南的特殊在蛮荒里不很明显,来到现世,立即显出了孤独无助来。

——凡鬼奴,唯有战时,有鬼主供给灵力才能不惧日炎阳光,平时的鬼奴与一般的鬼区别不大,惧光惧热,周北南此等修为也不能幸免,在白日里难免虚弱,更别提刚才被劈头盖脸洒了一脸光,若非他及时拿手背挡了一下,这张脸现在恐怕都不能看了。

周北南一边吸着凉气,一边对周望说:“曲驰醒了。阿望,你去看一看。”

徐行之袖着手,觉得此处没自己的事儿了:“我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