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问出来就挺蠢的, 博焱喜欢他的事他早在摘苹果时就知道了,不然博焱哪有闲工夫跟他玩。但就像喜欢跟爱是不一样的, 喜欢和喜欢也是不一样的, 在走廊偶遇就走过来跟自己笑着聊天是喜欢,用两年年假陪自己看一场杏花也是喜欢,像他说的那种,不由自主, 只想再见自己一面也是喜欢。层层递进, 都叫喜欢。
人类对情感的词汇多么贫乏,还不如对色彩的形容复杂。一个红色都有上百种分类,丹红, 鱼红,杏子红……谈到感情,却只能用一个喜欢笼统概括。
苏容问的喜欢,不是他对臻园那个养着狗的女孩子的喜欢,也不是他父亲对秦蒹葭的那种喜欢,甚至也不是当初在那酒会上,他决定放弃自己时的喜欢。
但博焱竟然也听得懂。
他说:“是啊,我就是真的喜欢你。”
要换了一年前,苏容也不会这样窘,一年前的他还很完整,对人的情感这件事有着巨大的信心,暗恋被黎商抓个正着,也能理直气壮地道“是啊。”他不觉得喜欢人是什么可耻的事,自然也不觉得被喜欢是多大的压力。
但现在他已经没有那种自洽的逻辑了,现在的他早失去当初被人告白也能安之若素的态度,也许是自己的心意被糟蹋过,所以才觉得别人的心意尤为珍贵,反而不知道如何应对了。
“所以那天在车里……”
不应该再问的,倒像是怀疑了,博焱哪是会骗人的人呢。那天在车里博焱已经几乎是明说了,自己还自欺欺人。觉得他只是有点喜欢自己,刚好气氛正好,就亲了而已。毕竟他自己当年十七八岁最好看的时候,给公司练习生女孩子专心化妆,脸凑近了时,都被猝不及防地亲过。
黎商以前常年笑他驯狗学校开爱情课,虽然是嘲讽,但至少那时候苏容是觉得自己可以当爱情老师。一夕之间退化到这样,连他自己都惊讶。
“那天确实是个邀请。”博焱只是带着笑意平静承认:“长期有效,你不用急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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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容最近落荒而逃都成了习惯性动作,跑完才嫌弃自己怂。
打不过黎商也就算了,连在博焱面前也这样惊慌失措,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他没直接回家,先去幼儿园接了小麦。路上接到Vincent电话,本来是问他明天早上想吃什么的,但Vincent太了解他了。苏容还是在车上放的蓝牙,只叫了句“师父”,那边Vincent就知道不对劲,毕竟一手带大的,对他情绪了如指掌。
“晚上在家吗?”Vincent看出来也不说,只是这样问他。
“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