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掩饰那一刻的怦然心动,他超大声地抗议:
“亲了脚脚就不要亲我!”
克拉克赶紧哄他:“对不起,萨沙。它看上去太漂亮了。”
小智障半颗脑袋在被子里,羞愤抗议的声音也闷闷的:
“脚脚怎么会漂亮!”
怎么可能不漂亮呢。
人间之神好笑地想。
他的小夏娃自诞生以来,他就没让这双柔软的脚走过多少路。
不是握在手掌里暖着,就是套上跟人一样精致的小红靴,然后把他抱在怀里飞来飞去。
结果把萨沙养成现在这副娇气样,手掌和脚心都嫩得像奶猫的肉垫。
人间之神用柔软的嘴唇去碰碰,都生怕把小王子碰伤了。
他看着埋在被角里的半张红脸蛋,越看心里越软,手里攥着足踝不放,沿着白皙的小腿就一路吻上去。
“这里也漂亮。”
他笑着赞叹,吻小王子粉红的膝盖。
“还有这里。”
他吻小王子嫩嫩的白肚皮。
“这里。”
他吻小王子的心口。
萨沙:“……哼!”
还算会说话。
一如既往,生来爱吃甜的金毛狗崽很没耐心,没等让他亲个痛快,就自己从被子里蹦起来,缠到男人身上要跟他接吻。
……他忘了自己还嫌弃男人亲过他脚脚。
其实他俩吻技都不咋地。
每次都是萨沙莽头莽脑撞上来,然后人间之神温柔地吻住他,一起慢慢学该怎样接吻。
小王子蔷薇花一样的嘴唇,吻过后就会变得鲜红欲滴;所以男人总是一遍一遍吻他,好像怎么都亲不腻似的。
他们接了一个长长的、长长的吻。
克拉克把他放回被子上,手肘撑在小王子脑袋两侧,也不说话,只凝视他。
萨沙被他看得浑身发热,就拿手臂遮住脸,说:“不许看我~~”
克拉克低声:“你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为什么不准我看你?”
萨沙知道,“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出自《旧约·创世纪》,亚当第一眼见到用自己肋骨造出的夏娃,对她脱口而出。
——这句话意味着,他们自诞生伊始,就完全是彼此的生命,永远不可分割。
但他想了想,自己不应当知道身体里有一根男人的肋骨,就故意抿着被吻得鲜红的嘴巴,说:
“我不喜欢骨头和肉,喜欢当星星。”